汉中中院举办书记员庭审记录点评会
6月28日,汉中中院在本院视频会议室,举办书记员庭审记录点评会议。副院长刘兴平讲话并为获奖人员颁发获奖证书,审委会专职委员郭建军对参加评比的庭审记录从“格式规范、记录全面、归纳得当、反映原意、文字通畅”五个方面逐一点评,书记员管理室主任饶强通报了本次书记员庭审记录评比结果。会议由饶强主持,40余名书记员参加点评会议。刘兴平指出,庭审记录是以文字记录来反映客观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是审理全过程的真实记录,是法官公正裁判案件的依据。记录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它既是审理活动的记载和反映,也是法院审判权的具体体现;既能反映法官的审判水平,也能反映书记员综合素质的高低。因此,书记员增强自身素质,提高记录制作水平,是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此次书记员庭审记录评比活动,基本反映出中院书记员队伍的文字归纳水平和庭审记录技巧,同时也看到了在庭审记录方面存在的不足,希望大家认真反思,吸收优点,改正缺点。
刘兴平强调,庭审记录是法院司法审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在座的每一位书记员最重要的工作,大家要把每一次庭审、询问、调查当作一次考试,在文字语言和法律知识上下功夫。要把功夫用在平时,能够正确理解并能将日常性用语和法律语言互相转化,做到准确、精炼、严谨、顺畅。书记员平日要多读书、勤动脑,有意识地让自己多积累、多总结、多动笔,有效提高语言组织概括能力。庭审过程中涉及很多法律术语、法律条文,大家要及时跟进学习,更新知识储备、提高法律知识水平,熟悉掌握实体法和程序法,这样才能提高记录速度和文字概括能力。
刘兴平要求,各位书记员要珍惜岗位、安心工作、勿言放弃。院里先后招录了三批书记员,最后这批16个人是在省法院统一组织领导下招录的,大家经过资格初审、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后才被正式录用的,花费了法院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岗位来得十分不易。做人要讲究诚信,恪守职业操守,如有考取其他单位更好就业岗位者,法院会尊重大家选择,但要按照协议提前向政治部书面报告,以便法院做好书记员递补工作,防止审判辅助工作受到影响。最后,刘兴平副院长对获奖的书记员进行了表扬,鼓励他们再接再厉,希望其他书记员以先进为榜样,追赶超越做出新贡献。
审核:刘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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