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看樟检|回眸篇:大山未检篇

  

  

  

  未成年人检察

  是一项坚毅与柔情并济的工作

  也是一份

  守护明天、守护未来的事业

  

  近年来,永泰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坚持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摆在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将保护的触角多方位延伸,积极探索“党建+未检”工作模式,发挥党员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犯罪预防、司法保护、关爱救助等未检工作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设立“暖心港湾·为爱起航”未检团队,不断延伸法治宣传教育触角,厚植党建滋养检察业务的肥沃土壤,为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工作赋能增效。

  

  

  “大家知道未成年人的人格权利都有哪些吗?”“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呢?”……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第九个“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同福州工商学院法律诊所其他成员,一起走进葛岭中心小学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现场,普法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小学生们生动电影蜜蜂地讲解了法律的相关知识,教育引导学生们防范校园欺凌,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远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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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为使法治宣传进学校“一个不落下”,永泰县检察院通过“党建共建”“党建促未检”的方式,与教育局、学校加强配合协作,积极开展“与法童行”系列“法治进校园”活动,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开展“菜单式”法治教育。

  

  永泰县检察院还多次走进永泰县第三中学、永泰县东门小学、永泰县第二实验小学等多所学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八千多名学生开展法治宣讲31场。并在城关中学设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联络室,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10人、法治辅导员7人,覆盖学校18所。

  

  “法治副校长不是一个简单的称谓,是责任更是使命,是信任更是激励。”永泰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以法治副校长工作联络室为依托,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重心下沉,串联起公安、检察、学校和社会互通平台,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走进永泰县检察院,位于大楼一层的“暖心港湾”家庭教育指导站布置温馨、功能齐全。这间设立于今年5月的指导站,集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法治宣传等功能为一体,为未成年人及家长提供全方位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提供固定的场所、地点,合力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与指导站同名的“暖心港湾·为爱起航”未检团队是永泰县检察院里的“小儿科”,他们专治儿童“病号”,像微风、像雨露,时刻滋润、守护着成长中的“绿芽”,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张自生就是其中之一,同时他也是一名有着11年党龄的党员。

  

  2016年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以来,张自生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为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学校、社区的联系配合,不断探索和完善新形势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新途径、新机制。

  张自生表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求检察官在办案中不以实现惩罚为目的,而要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再犯,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为主要任务。“多挽救一个孩子,就是多挽救一个家庭,这种挽救不仅仅是单纯的帮助。”

  

  2021年3月份,针对办理的未成年人卢某某盗窃案件中,永泰县检察院发现卢某某以及共同实施盗窃犯罪行为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张某某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存在监护不力情形,制发督促监护令,联合派出所、乡镇司法所、村民委员会、教育局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前往涉案未成年人家中,向其监护人现场送达《督促监护令》,公开宣告相关监护内容,要求监护人加强管教约束,定期参加亲职教育。

  

  同时,永泰县检察院引入司法社工开展帮教、司法帮扶,进一步督促监护人履责。

  今年以来,该院对“甩手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2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10份,并委托大樟树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协助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党建底色亮,“未检”成色足。围绕严惩侵害未成年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帮扶涉罪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安全保驾护航等内容,永泰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与第二检察部建立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联系配合机制,凡有涉及未成年人的民行案件将第一时间移送线索,并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积极与法院或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同时,在未成年刑事案件办理中时,永泰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的监护条件、家庭环境、学校、社区环境,注重发现未成年人的人身权、被抚养权、教育权等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线索。

  2019年11月,本院针对一起父母贩卖亲儿案件,依法向永泰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民政局向永泰县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2021年2月,县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决撤销林某某夫妻两人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县民政局为该儿童的监护人。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娱乐场所接待未成年人,引发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生的情况,于2021年12月向永泰县文旅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永泰县检察还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专项排查行动,对全县7家电子烟商铺开展摸排检查,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联合执法检查情况。

  今后,永泰县检察院将继续

  将党建工作与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实施党建引领

  继续开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局面

  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保障

  供稿丨李聪珊 黄小霞

  编辑丨严彬 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