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学生毕业升学,宁夏教育厅发布最新办法!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主要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创新实践五个维度对全区义务教育初中段学生进行全方位综合评价,旨在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为学生毕业升学提供重要参考。

  思想品德重点考察学生言行表现、参与团队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主题教育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学业水平重点考察学生平时课堂学习表现、期中期末学业测试成绩、校本课程学习、研究性学习表现及学习成果(学科活动、赛事等)方面的情况。身心健康重点考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每天参加不少于1小时体育锻炼、体育运动特长、各级体育活动或体育社团活动表现和成果、心理健康发展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艺术素养重点考察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艺术兴趣及特长,参加演出、展览、比赛、社区(农村)文化活动表现及成果等情况。劳动与创新实践重点考察劳动课和综合实践活动课修习、学生参与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等相关实践活动的表现、活动成果与作品。

  为了全面、客观反映学生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办法》提出以完善制度建设和技术手段为保障,进行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生成报告、形成档案“五大环节”的规范记录评价。《办法》还明确外省(市、区)转学进入宁夏初中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就读初中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后录入宁夏初中学生综评管理平台。

  在评价结果及运用方面,《办法》提出学期评价结果按过程写实评价积分与期末评价积分各占50%,满分100分,得出学生的学期评价积分。过程写实评价由平台自动生成。学期民主评价每学期开展一次,由学校组织班主任、相关学科教师、学生代表,按照自治区制定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自定义细化指标,应用信息管理平台的互评功能进行量化打分。

  此外,评价内容的五个方面每个方面满分为100分,按班主任60%权重、学科教师30%权重、学生代表10%权重的比例得出学生每个方面的学期民主评价积分。再按评价内容五个方面各20%的权重得出学期民主评价积分。学生毕业前,将学生初中六个学期五个方面的评价结果分别进行汇总求平均分,生成该学生毕业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并转换为 ABCDE五个等级,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档案。等级转化办法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制定标准执行。

  原标题:《事关学生毕业升学,宁夏教育厅发布最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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