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十年”主题征文┃办案点滴映照我与海院非凡十年

  

  

  弹指一挥,我在海院(本院人对北海海事法院的昵称)已经工作了十五年,看着老前辈退休,同龄人高就,青年人成长,我也在平平淡淡中成了海院的“老人”,见证了海院的跨越式发展,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

  

  

  海院的成就如何辉煌,可参阅本院官方发布的各种总结报告。作为埋头办案的普通法官,虽然市级省级国家级的各种奖励林林总总也拿过一些,但是每当说起法官的主责主业——办案,我每每想到的是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促成我顿悟的点滴经历,正是这些点滴的铢积寸累成就了我与海院非凡十年。

  不怕远征苦,一个好汉三个帮

  

  2014年,我在贵港法庭工作,收到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是龙滩水库周边的村民,相互间还有点亲戚关系。案件起因是原告的儿子因乘坐被告的自用小船在龙滩库区翻沉后溺水失踪并宣告死亡,原告为此起诉被告请求赔偿27.8万余元。开庭前得知原告方因为儿子遇难加之没有得到足额赔偿,情绪非常激动,时常到被告处喊打喊杀。知此消息后海院合议庭迅即决定快速送达案件材料并到案发地实地查看情况,做好当事人疏导工作。从桂东南的贵港到龙滩水库有500多公里的路程,队伍中梁庭长领队,司机小薛驾车,一行人经历7个多小时的颠簸后才到达龙滩。一下车,在天峨县法院法官的引导下,我们转乘海事处的船舶先前往被告位于深山岸边的家中去送达文书材料,并预先做履行赔偿义务的劝导工作。紧接着,查看案发库区,再到海事处去了解具体案发情况。最后,经我们调取到的证据表明,被告违规用自用船舶载客,严重超载,且同时运载3匹骡子1匹马,在深水库区行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受害人在乘船时未按规定穿着求生衣存在一定的过失;事发时库区有瞬时大风。调查结束后,我们马不停蹄地奔赴原告住处,给他们苦口婆心地做了大量的释法疏导工作,最终,他们相信法院会公正审判,并表态依法行使自己权利。当我们结束一天的忙碌离开库区时,已是星斗满天,江风徐起。刚参加工作的书记员小杨做了大量的笔录,没叫一声苦——我们是精诚合作的法庭战队。返程后,基于充分的实地工作材料,法院认定因受害人存在过错,减轻被告20%的责任,判决被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未上诉。

  牢牢抓焦点,调查工作要细致

  新时代更要注重发挥法官的审判能动作用,不能单纯坐堂办案,这是我在审理一起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得到的体会。案件发生于横县六景镇,镇上一个民办园幼儿园的6名老师放学后到学生家中参加寿宴,结束后5名老师需要返回六景镇,夜间八时许,喝酒后的被告黄某驾驶渔船搭载5名老师往六景航运公司码头方向航行,不久后与被告李某驾驶的货船发生碰撞,导致渔船翻沉,2名幼师溺水死亡。庭审过程中双方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户籍在农村的遇难者是否居住于城镇,其死亡赔偿金应按城镇还是农村居民标准计算(当时城乡还未统一)。为了解决争议,我们即向原告释明两种赔偿标准的法律规定和举证要求,又根据其申请,亲自到六景镇去调查取证。在受害人租住的房东家里,我与当事人拉家常,详细查问遇难幼师是否真实租房,了解租住的时间等相关事宜。当房东拿出房租收据底单和原告提交的收据能够一一对应、墨透纸背的签名与他现场写的笔迹有着肉眼可辨的一致性时,我和我的小伙伴都在心里默默说了声“搞定”。最终,法院以受害人自身存在一定过错为由,减轻被告部分责任,一审判决两名被告按比例承担其余赔偿责任,其中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各方当事人均服判没有上诉。该案后来被评为广西全区法院精品案件。

  突破虚表象,运用规则巧处断

  2021年,我办理了一件看似普通实则暗藏玄机的船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起初接到案卷材料时,乍一看,原告(出卖人)提交有船舶买卖合同等证据,价格、付款期限、违约责任一清二楚,被告(买受人)本人虽未出庭却也承认并未付款,只是提出抗辩双方是合作“摸螺”关系,并声称自己从外地携资来桂欲办“做海”的实业,在酒场牌局上结识原告,原告诱之以“摸螺”可得厚利,故投数十万元入股,但几个月以来,被原告等几个合伙的本地“做海”能人勾兑,净赔60多万元,后又被原告蒙骗在船舶买卖合同上签字摁印,现在如果再被判令支付“三无船舶”购船款及利息70多万元,损失将雪上加霜。在随后的办案过程中,原告多次打来电话,隐约透露自己认识若干大有来头的“熟人”,都认为他这个案件毫无问题,并表示他“会做”的,我每次都坚持回复“我们海院会依照法律公正来做的”。之后,我们前往渔政部门调取到案涉船舶违法作业被处罚的材料,进而对在船上工作的船员进行重点调查询问,结合其他证据,最后,查明涉案船舶在签订合同后至被查处期间一直在原告掌控之下,渔获所得也归原告支配,处理被罚款事宜也是原告指派被告借资完成。最终,法院以原告未将船舶实际交付被告,被告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事后,原告亦服判未上诉。

  

  

  

  

  

  

  在海院多年,我办案数量虽不算多,但我对每一个案件都用心去办,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和院党组提出的海事审判精品战略,虚心向经验老道的业务骨干学习,我想正是这些一点一滴的平凡微劳,才能汇成海院十年的非凡业绩。

  作者:陆英涛

  编辑: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