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信阳申诚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信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信阳申诚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信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是信阳市唯一一家集预防、治疗、教学、宣教、心理健康、司法鉴定、康复疗养、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于一体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1985年开始承担信阳地区司法精神病鉴定工作,1990年11月组建了"信阳地区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1998年6月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指定为精神病医学鉴定单位,2005年4月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注册成立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信阳申诚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鉴定所专业技术力量雄厚,仪器设备先进,拥有各种现代化检测设备,包括对智力、记忆、思维、情感、行为等各种心理评估及计算机软件分析系统,大脑高级认知功能检测仪(心理CT,艾森克个性测定,90项症状清单,韦氏智力测验,脑电地形图,经颅多普勒,事件相关电位等),大型数字化摄影等。拥有多年从事法医精神病鉴定工作、具备鉴定资格的专业团队。

  鉴定所的职责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精神损伤与精神伤残、精神疾病及其因果关系、劳动能力和精神残疾,保险理赔等各类精神医学鉴定任务。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接受公、检、法、司等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委托,按照法医精神病学鉴定程序,通过系统的精神状态检查,有关神经心理测试和实验室检查等,运用精神医学、法学和社会学等相关专业知识,进行精神状态鉴定、法律能力评定、精神伤残程度评定。

  鉴定分类

  1.精神状态鉴定:包括智能障碍评定、精神疾病医学诊断等;

  2.刑事能力评定:包括责任能力、服刑能力、性自卫能力等;

  3.民事能力评定:包括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等;

  4.诉讼能力评定:包括受审能力、作证能力、诉讼行为能力等;

  5.司法精神病因果关系鉴定: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工伤等所致精神损伤、精神伤残评定、精神伤病关系鉴定等。

  鉴定所秉承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遵循"科学严谨、客观规范、独立公正、准确求实"的方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实施每一例鉴定,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鉴定服务。

  按照"河南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收费。被鉴定人提交材料齐全,检查合作,当天可以完成鉴定,鉴定书一周后可取,也可代办邮寄。

  负责人:王宏林13523890963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新七大道与107国道交叉口向西2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