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死在夏令营浴室 户外运动公司与医院共赔77万元

  闽南网8月23日讯 去年7月31日傍晚,13岁的初一男生柯志鹏参加厦门天阶户外运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阶公司”)组织的夏令营活动时,突然死亡。他的死因到底是什么?天阶公司又该担负什么样的责任?近日,集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柯志鹏是去年7月22日被父母送到封闭式军旅夏令营的。进入夏令营后,柯志鹏因身体素质良好进入精英队训练。5天后,柯志鹏却开始出现腹痛、吃不下饭、拉不出大便等症状。他向天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及现场工作人员多次反映,工作人员只当作中暑处理,并未送医。直到7月31日上午9时,张某要到厦门市岛内,才顺带将柯志鹏带到厦门某医院门诊部就医。医生简单问诊后,开具了开塞露、藿香正气软胶囊等药品。随后柯志鹏被送回营地。不想当天下午5点,柯志鹏在训练室的浴室内洗冷水澡时,突然腹痛、抽搐,1小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过尸检,柯志鹏死因是十二指肠球部溃疡急性穿孔。

  在法庭上,天阶公司辩称,他们在管理夏令营期间,不存在时间安排不合理、饮食住宿条件恶劣等问题。小柯所患之疾系慢性病,在小柯患病后,他们有及时将小柯送医院就诊,并按医嘱护理,在小柯病危后,也及时送医院并告知小柯的父母,已尽到各项注意义务,对小柯的死亡不存在过错。而把小柯简单诊断为中暑的厦门某医院则辩称,其诊疗行为与死者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死者到医院就诊时没有发现溃疡的存在,而导致死者死亡的穿孔是在其回到夏令营后发生的,医院无法控制。

  集美法院认为,天阶公司在柯志鹏发病初期没有及时送医就诊,将小柯就医完送回营地后又未尽合理管理义务,导致小柯未及时就诊而病情恶化,最终因感染性中毒休克而死亡。天阶公司对柯志鹏死亡负主要责任。而厦门某医院在为小柯治疗时,仅对小柯进行简单问诊,并未查明小柯当时已患十二指肠溃疡疾病,也未采取合理的治疗措施,该医院负次要责任。

  法院经查明认定原告总损失为778875.48元,天阶公司承担75%的责任,厦门某医院承担25%的责任。(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集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