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54,297,58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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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长期致力于环境保护和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循环利用,主营业务涵盖固体废弃物处置系统集成、环保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城乡环卫一体化、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及特定区域市政供水、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运营服务等诸多环保细分领域。公司以互联网+打造智能环保全产业链,已成为综合化市政环保平台,在水务、固废、环卫领域拥有完善的产业链条,可为客户提供从项目投资、工程设计与咨询、技术研发、工程建设、系统集成、设备制造、运营维护等“一站式”服务。
近几年,公司在大力拓展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环卫一体化、家电拆解等细分业务的同时,2016年下半年,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业务布局,开始涉足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取得了初步成果。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和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益和效能,由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湖北一弘水务有限公司分别作为环保设备制造、环卫一体化、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务业务领域实施平台,打造平台化、专业化管理平台公司。
(一)公司经营范围:
城市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设施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卫项目投资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搜集、运输、处理;市政给水、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及运营;土木工程建筑;房屋工程建筑;高科技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二)公司从事主营业务:
1、固废处置业务:包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填埋;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及利用;市政污泥处置;工业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废弃物、农业有机废物、垃圾渗沥液处理等业务,公司拥有较为完整的固废处置业务产业链。
2、水务业务:以BOT、BT、托管运营等特许经营方式负责特定区域内的市政供水、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维护及运营服务业务。
3、环卫一体业务:包括负责区域市政环卫项目投资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和建设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市政人行道路,并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和云平台等手段,构筑互联网+环卫经营模式,延伸环卫领域产业链,同时,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物流扩展、广告扩展及市政园林绿化等领域。
4、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业务:包含电子废弃物回收、拆解、再利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品互联网+分类回收、加工、销售;产业园投资管理及再生资源深加工、再生资源网络O2O交易平台、危险废弃物处置等业务。
5、环保设备制造业务:包括电渗透污泥高干脱水技术、生活垃圾干湿分离技术、生活垃圾清洁气化技术、垃圾及秸秆成型打包技术、多种型号的新型环卫车、锂电池动力新环卫车等的生产、研发和销售。
6、其他业务:在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被推广至各个领域的大背景下,公司开始进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领域。
(三)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公司所从事的固废处理业务和市政供水、污水处理业务均采用特许经营的模式,如BOT、BT及托管运营等形式,公司通过与当地政府或市政管理部门签订BOT、BT、托管运营等特许经营权协议,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及特定的区域的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服务。
2、公司所从事的环卫一体业务主要采取特许经营、承包运营、政府采购或托管运营等方式,公司与当地政府或环卫主管部门签订相应协议,在特定期限及区域内提供垃圾清扫、收集及清运服务。
3、公司所从事的再生资源业务主要采取收购兼并具有废弃电子产品处理、汽车报废回收拆解资质的其他再生资源类业务的公司,并通过对其进行资源、管理、人员和业务整合,促进再生资源业务做大做强。
4、PPP项目业务主要由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与公司,为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PPP项目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公司从事的业务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司总体经营稳定,行业发展前景良好。行业情况的具体分析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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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生态文明建设机制的逐步健全,创新、绿色发展政策深入实施,加强环境保护治理的政策、法规、技术等产业红利的逐步释放。环保行业以及公司都面临更广的市场机遇以及行业发展空间。未来环保产业将重点向以数量向环境质量实质改善为核心发展,对环境保护投资、环保运营服务商的综合环境服务能力的社会需求将不断提升。
面对环保产业的良好发展前景,公司积极开展相关战略布局,利用公司平台有效整合环保行业资源,实现各大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效应,延伸产业链条,形成内部各产业之间相呼应的生态产业圈,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2016年,公司环保类主营业务在2015年度的基础上继续保持稳健的经营态势,面对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及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公司调整了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优化了总部组织机构和人员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在传统固废处置业务、环保设备研发制造以及水务投资运营业务领域保持了持续增长;同时公司加大力度布局城乡环卫一体化、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两大新兴业务板块,新兴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内部业务协同使环境服务所覆盖领域,提供有针对性的精细化服务,战略业务布局使固废处置、环保设备研发制造、水务投资运营、城乡环卫一体化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五大板块业务开始形成协同效应,并在PPP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始布局,环卫板块和再生资源开始提供贡献业绩;2016年实现净利润1,081,359,378.10元,超过10亿元大关,较去年同期增长16.18%。
一、稳步推进固废业务
2016年,公司固废市场拓展业绩显著,共取得溆浦、海城、运城、兴平、青州、鄱阳、赣州、拉萨、齐齐哈尔、晋宁等多项环保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截止2016年12月31日,签约、在建及运营的合计拥有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8940吨/天,餐厨、畜禽粪便等在内有机废物总规模超过3640吨/天。报告期内,公司特许经营的四川开县、山东临朐、山东沂水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开始投入运营,河北巨鹿、山东临清、安徽亳州、河北辛集、河北魏县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建设全面开工,项目的运营及顺利开工建设也为公司未来年度运营收入持续增加奠定良好基础。
二、加大布局环卫业务,初步形成全国性网络
自2014年起,公司开始积极在环卫领域进行布局,并开始尝试环卫云平台建设,目前环卫网络已经初具规模,并能够做到对整个业务流程实施智能化、信息化、互联化管理。2016年,公司环卫业务呈现高速增长,2016年度公司新取得的76个环卫清运项目合约,新签年度合同额共计11.13亿元,比2015年度增长280.35%,新签年度总额共计181.46亿元,比2015年增长244.49%。目前已在河北、河南、山东、湖北、湖南、安徽、内蒙古、云南、新疆等19个省、自治区实施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中转运输的业务布局,并形成8个区域性管理中心,涉及环卫项目149个,清扫保洁面积2.2亿平方米,垃圾清运量1.0万吨/天。
三、稳步发展再生资源业务,形成网上交易平台
2016年,公司继续加大对再生资源业务领域的投资,先后收购湖北有限公司、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三家公司100%的股权,进一步提升废旧电器电力、电子产品的拆解产能,巩固行业龙头地位。目前,公司在再生资源领域的废旧家电拆解业务布局已初具规模,目前已成为国内该领域规模最大的投资运营商,电子废弃物年资质拆解能力已达2020万台。同时,着力打造线上再生资源交易平台,与线下业务链条产生协同,并与环卫云平台进行对接,形成全产业链闭环流程。目前,再生资源业务已全部上线,交易平台、报价平台、资讯中心已实现对外开放。
四、稳健运营水务业务,加快提标改造步伐
水务项目运营平稳。截止本报告期末,以BOT、BT及托管运营方式建有28个公司,其中,自有运营污水处理项目21个,总设计规模120万吨/天,中水规模5万吨/天,托管运营污水处理项目3个,设计规模7万吨/天,在建2个污水处理项目,设计规模3.75万吨/天;4个自来水项目,总设计规模61.5万吨/天。随着国家对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严格要求,公司开始将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使出水达到排放标准,2016年公司开始对14个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并逐步在2017年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五、PPP市政基础设施业务取得突破
2016年下半年,伴随国家PPP项目投资热潮,公司开始拓展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并取得突破性进展,先后在吉林省和龙市、湖南省道县、陕西省兴平市、湖南省吉首市等中标PPP项目。
六、再融资工作取得进展
2016年,为扩大产业规模,整合、延伸济产业链,提高市场竞争力,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提供资金保障,公司于4月份开始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本次融资募集资金投向环卫一体化平台及服务网络建设、湖北合加环卫车改扩建及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餐厨垃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部分有息债务等。12月2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进行平台化管控模式改革
在形成水务、环卫业务管理平台管控后,2016年,公司又将其下属从事再生资源类14家控股子公司的股权、业务、资产、人员等统一内部划转给全资子公司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高了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更好地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同时,为公司对以后开展再生资源新业务的管控及资产整合提供便利。
2016年度,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公司董事会战略部署及经营实施,公司环保业务规模及各细分领域业务经营业绩在报告期内均保持了持续稳健的增长。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16,555,472.0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08%;实现营业利润1,201,968,394.6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56%;实现净利润1,083,565,280.18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15.9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1,359,378.1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18%。
综上所述,在过去的一年里,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国家促改革、谋发展、保民生的政策基础上,公司积极应对外界市场环境变化,持续业务和管理创新,进行业务调整和战略转型,构建固废、水务、环卫以及再生资源及环保设备制造五大业务平台战略,形成建设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环卫一体化、再生资源、环保设备制造五大业务板块,倡导互联网环卫经营模式,公司各方面业务均取得了一定成效和进展,为公司未来环境业务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通过设立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有58家,分别为:河北桑德塑业有限公司、宿州爱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巨鹿县聚洁环卫工程有限公司、溆浦桑德悦民环卫工程有限公司、烟台桑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尉氏桑德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桑德(肇庆)环卫工程有限公司、邯郸市桑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大兴安岭桑德环卫管理有限公司、正定和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广南启迪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运城运洁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曲周县启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萍乡桑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大城县桑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河南桑德雨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兰西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苏尼特右旗桑德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忠县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桑德环境管理有限公司、隆尧启迪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德州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兴平启迪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桑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徐州汉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市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淄博桑德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康保县启迪桑德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咸宁桑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湘潭启迪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宜章县启迪桑德恒洁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茶陵县启迪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通许县桑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贵州荔波中耀启迪桑德环卫投资有限公司、贵阳中耀桑德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深泽县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新野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新野新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鄱阳县饶清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宜昌桑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襄阳桑德汉清水务有限公司、宜昌桑德三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宜昌桑德三峡二次供水有限公司、赣州虔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白城市东嘉环保有限公司、兴平金源环保有限公司、拉萨圣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乌海桑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富裕桑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道县桑德建设有限公司、和龙龙德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清河县启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兴平桑德鸿远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启迪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嘉润科技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子公司共有5家,分别为: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浩兴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爱瑞新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045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华蓉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核后,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同时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将自股东通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使用与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出具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7]第2-00320号)。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2、公司对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3、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2016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监事会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且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杨蕾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预计的2017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并签订合同,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公允之精神,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刘华蓉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30日、2016年12月16日召开了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与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前述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将于2017年5月29日届满。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但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正式的书面核准文件,为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8年5月29日。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召开了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但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正式的书面核准文件,为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完成,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8年5月29日。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一至六项、八至十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有效并实施。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037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公告所述外投资事项如下:
1、对外投资事项一: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投资设立西藏启迪桑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对外投资事项二:公司决定由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600万元与非关联法人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南省道县共同投资设立道县启迪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
3、对外投资事项三:公司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治市晋清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
4、对外投资事项四:公司决定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共同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州益源环保有限公司按原出资比例增资人民币16,500万元。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44,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9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2%。
二、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需履行的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所进行的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性质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视本次对外投资进展事项及投资主体从事具体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事项一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融资能力、资本运作和业务整合能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出资设立西藏启迪桑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创投”),西藏创投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由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西藏出资设立投资平台公司的议案》。
2、对外投资事项二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为实施道县城乡环境卫生设施一体化PPP项目,公司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新环卫”)与道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道县城投”)在道县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拟定为“道县启迪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县环卫”),道县环卫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桑德新环卫出资人民币3,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道县城投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南省道县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3、对外投资事项三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治市晋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治晋清”)实施长治市污泥餐厨垃圾处置PPP项目工程建设需要,公司决定对长治晋清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至人民币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由公司全额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长治晋清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长治市晋清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4、对外投资事项四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因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州益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州益源”)所属项目工程建设需要,公司决定对控股子公司青州益源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至人民币17,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6,500万元由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合加”)按原出资比例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青州益源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7,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变更为人民币15,300万元,湖北合加出资变更为人民币1,700万元,分别占青州益源注册资本的90%、10%。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青州益源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系设立法人主体和对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开展环保投资及区域环保项目、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建设等,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其他有权机构审批,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子公司的设立及增资的相关工商登记事宜,并视设立、增资进展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对外投资事项一系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西藏创投,不涉及交易对方。
2、对外投资事项二系桑德新环卫与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道县环卫,交易双方情况介绍如下:
(1)公司名称: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24750623813B
公司住所:道县潇水南路21号(财政局内)
法定代表人:胡绍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03年7月1日
经营范围:筹集城镇建设资金,投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土地储备整理与开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投资咨询服务(凡涉及行政审批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审批文件及许可证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股权结构:道县人民政府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桑德新环卫与道县城投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之约定。
(2)公司名称: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3063276205
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环宇路3号1号楼2305室
法定代表人:胡新灵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环卫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清洁服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公关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道路货运代理;销售汽车、汽车配件、服装鞋帽、五金交电、日用杂货;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租赁环卫专用设备;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桑德新环卫100%的股份,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对外投资事项三系公司对长治晋清进行增资,不涉及交易对方。
4、对外投资事项四系公司与湖北合加共同对青州益源进行增资,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00670373252A
公司住所: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胡新灵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捌仟陆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风电设备、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技术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再生资源的回收、处理、经营(不含进口可用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机电设备及配套件的进出口分销(不含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货物和技术)、制造、安装;钢结构件的加工、制造;橡胶制品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专用汽车、自卸式半挂垃圾车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有效许可证件方可经营);农业机械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北合加100%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对外投资事项一
(1)出资方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西藏创投时,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西藏创投情况:
①企业名称拟定为“西藏启迪桑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②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经营范围暂定,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③股权结构: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2、对外投资事项二
(1)出资方式:桑德新环卫与道县城投共同对外投资设立道县环卫时,桑德新环卫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道县环卫基本情况:
①企业名称拟定为“道县启迪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②经营范围:环卫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城乡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废旧物资回收;环卫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运;再生资源回收;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③股权结构:桑德新环卫出资人民币3,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3、对外投资事项三
(1)出资方式:公司对长治晋清进行增资时,公司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长治晋清基本情况:
①经营范围:环保科技研发与应用;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置、治理及科技研发;污泥及餐厨处理设备及相关配套系统的设计、开发、运营、管理;环保设备维护、运营;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燃气经营:沼气生产及销售;电力业务:沼气发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本次增资前长治晋清股权结构为:
■
本次增资后,长治晋清股权结构为:
■
长治晋清成立于2016年12月29日,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4、对外投资事项四
(1)出资方式:公司和湖北合加对青州益源进行增资时,双方均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青州益源的基本情况:
①经营范围: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本次增资前,青州益源股权结构为:
■
本次增资后,青州益源股权结构为: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青州益源总资产为205,221,912.42元,负债总额为200,221,912.42元,净资产为5,000,000.00元,目前该项目处于在建期。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对外投资事项一、对外投资事项三系公司直接对外投资,不涉及交易对方,无对外投资协议。
(二)对外投资事项二系桑德新环卫与道县城投就设立合资公司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
1、合资公司定名为道县启迪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最终以实际注册机关核准名称为准),项目公司在中国湖南省永州市道县登记注册。
2、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环卫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城乡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废旧物资回收;环卫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运;再生资源回收;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甲方股权比例10%,乙方股权比例90%,首期出资是甲方100万元,乙方900万元,后期按出资比例同时增资。首次实缴资金 1,000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或者等值的固定资产,乙方出资金额人民币900 万元。
4、合资公司合资期限为三十年,从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限届满,经双方协议可申请延长合同期限,但应在合资期满前六个月提出,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5、公司的组织结构
①股东会由项目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合资公司获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为合资公司股东会成立之日。
②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四人。董事长一名由乙方委派董事担任,副董事长一名由甲方委派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
③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一名,乙方委派一名,职工监事一名。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甲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④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包括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包括财务、技术等方面)和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其中总经理由乙方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
6、违约责任
①任何一方应负责赔偿在合资公司设立过程中因其行为的过错给其他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②若合资公司注册成立后,因甲乙双方自身原因导致双方各自负责的资金未按投资计划到位超过120天,则违约方股东应临时让渡董事会中的一票表决权给守约方,在违约方负责的资金到位之时,一票表决权自动还给违约方董事。
③任何一方应有权获得因其他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使该方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7、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并盖章,并经各自权力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对外投资事项四系公司与湖北合加共同对青州益源按原出资比例增资事宜,就该增资事宜签署了《增资协议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同意对青州益源进行同比例增资,将青州益源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至17,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6,500万元,其中,甲方以货币形式认购新增出资人民币14,850万元;乙方以货币形式认购新增出资人民币1,650万元。
2、增资完成后,青州益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15,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乙方出资人民币1,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3、增资完成后,青州益源股东会仍由甲方、乙方组成,双方的出资比例、股东权利和义务等事项均未发生改变,全体股东将重新修改《青州益源公司章程》,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4、任何一方如果没有全综艺面履行其按照本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应当赔偿由此而给非违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本协议于双方盖章并经有关权力机构批准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新设、增资的子公司将具体负责环保项目投资及实施市政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相关业务;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方向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发展的行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在市政PPP及环保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预计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视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桑德新环卫与道县城投签署的《合资经营合同》;
3、公司与湖北合加签署的《增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036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美国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推动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桑德”)实施走出去战略,积累先进的国际经营管理经验以及积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经营管理人才及合作伙伴,夯实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实现环保产业布局国际化的战略目标。2017年3月,公司与Harbor Green Resources Development Holding Inc.(以下简称“Harbor Green Resources”)签署了《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在美国洛杉矶成立合资公司Tus-Sound( U.S .)Los Angeles Green Energy Co., Inc.(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其中启迪桑德出资1,0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0%;Harbor Green Resources 出资4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0%。
(二)2017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美国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1,050万美元与Harbor Green Resources合作,共同出资在美国洛杉矶成立合资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设立美国合资公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审批备案、办理注册登记等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尚需经国家发改部门、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 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Harbor Green Resources Development Holding Inc.
注册地:19100 S. Susana Road. Rancho Domingguez. California
办公地址:19100 s. Susana Road. Rancho Dominguez. California
注册登记编号:C3611485
法定代表人:Sam Shang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主营业务:回收利用;材料回收
股权结构及主要出资人情况:
出资人:Sam Shang以货币形式出资 300万美元 ,持股比例为60%;Jacky Lo 出资200 万美元,持股比例为40%。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的美国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暂定):启迪桑德美国洛杉矶新能源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us-Sound US Los Angeles New Energy Co.,Ltd
公司性质:C型法定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
投资总额:4,462万美元(项目一期投资总额,以最终决算为准)
注册地址:美国加州洛杉矶(办公地点双方协商确定)
经营范围:市政、工业垃圾的收集收运、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投资及运营,再生资源投资、报废汽车拆解
股权结构:
■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启迪桑德与Harbor Green Resources均以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双方自有资金。
上述信息,以主管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Harbor Green Resources Development Holding Inc.
(一)甲乙双方同意设立合资公司从事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拟设立的公司名称拟定为“启迪桑德美国洛杉矶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注册资本及比例
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美元。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1,05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0%;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45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0%。
甲乙双方均以现金出资。甲乙双方按期足额缴纳资本金,后期项目增资按占股比例同比例增资。
(三)组织机构
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会组成,甲方委派4人,乙方委派1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合资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1人,财务总监1人,秘书1人。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申请设立合资公司,随时了解合资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合资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合资公司的董事候选人名单。
5、双方约定对于本项目中的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需要通过有限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结合甲、乙双方各自优势,优先考虑甲、乙相关的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6、合资公司成立后,按照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应享有的权力。
(五)合营期限
公司经营期限暂定为30 年。若需要延长,双方协商。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的规定提交出资额的,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出资额的5%的违约金给守约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交付应交出资额的15%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以及甲方董事会批准并对外公示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以中英文书就,如中英文内容存在不一致,以中文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设立美国公司的目的
通过在美国洛杉矶设立启迪桑德美国洛杉矶新能源有限公司促进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累先进的国际经营管理经验和积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经营管理人才及合作伙伴,实现环保产业布局国际化的战略目标。同时利用驻外平台积极获取先进的环保技术信息,提高公司的国际影响力。
2、设立美国公司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美国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均与中国大陆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在境外设立公司,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美国的法律、政策体系和商业环境,关注美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投资政策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2)美国公司设立后,公司业务范围的进一步拓宽也增加了公司管理及运作的难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层提出了更高的能力要求,且公司首次跨国运营,没有相关经验,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境外投资行为,尚需经国家发改部门、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是否顺利通过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并且公司注册地在美国,注册事宜仍需当地审批部门审批。
综上所述,在境外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延伸公司产业链,增加获利能力,有助于提高公司国际知名度,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启迪桑德与Harbor Green Resources签署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035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继续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申请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拟计划申请注册规模
1、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总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次发行;
2、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注册总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送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目的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可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应对日趋紧张的信贷压力,同时可适当优化融资结构,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营运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将根据规定用于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债务、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四、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期限
公司拟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公司拟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为不超过3年。
五、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方式
公司本次拟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六、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利率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七、决议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发行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八、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及公司需要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签署必要的文件,聘请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并加以实施,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在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前,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034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拟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2017-2018年度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亿元。
2、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2017-2018年度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亿元,可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其发生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书贵、袁桅、韩永、曹达回避了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企业名称: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A座10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557097XM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0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13日
营业期限:2015年04月1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持有财务公司 100%股权。
2、财务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领取《金融许可证》,2015年4月13日取得《营业执照》,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139.53亿元,其中: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00亿元,存放同业款项111.60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24.80亿元。总负债128.56亿元,其中:吸收存款126.58亿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95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0.71亿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清华控股,财务公司为清华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相关交易可正常履约。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双方协商,拟签署的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
2、结算服务:
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综合授信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交易限额
1、存款服务: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亿元。
2、综合授信服务:2017-2018年度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亿元。
(四)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于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本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内有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规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已制订了《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分散投资风险,获取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根据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财务公司向公司贷款与公司在其他商业银行存贷款并无实质差异,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累计已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70万元(不含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金额)。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在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公司在财务有限公司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上述关联存贷款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4、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此关联交易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033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部分下属再生资源处理企业享有的特定期间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作为底层资产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合作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以下简称“项目”),由天风证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一、项目概述
(下转B114版)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029
2016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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