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教师的权利

  教师的权利属于教育学知识点中的一个重点内容,主要做客观题备考。

  在客观题考察中,主要以单选为主,均以例子反选或地位反选的形式出现。因此,在备考过程中,要注重对知识的理解。

  作为社会权利主体,教师享有的权利大致可以分为两类——教师权利和公民权利,今天就主要来探讨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赋予教师的权利。

  一、教育教学权

  (一)地位:教育教学权是教师的基本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

  (二)内涵: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三)侵权行为:

  1.学校及领导将教师无故调离教学岗位,转为行政岗或其他岗位。

  2.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专家等擅自干涉教师独立完成教学活动。

  3.各方以影响升学率等原因拒绝教师进行教学改革与实验。

  4.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领导命令教师从事与自己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使教师无法正常享有自己的教育教学权。

  二、科学研究权

  (一)内涵: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二)侵权行为或不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

  1.学校及领导不允许教师参加校外其他机构等组织的学术活动或发表学术观点。

  2.教师为进行科学研究长期请假或不能正常开展教学活动。

  3.教师在学术团体当中发表过激的政治言论。

  4.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领导等强制要求校内教师必须统一教学思想和讲授方法,不得发表不同的学术观点。

  (三)注意事项:教师的科学研究权不仅限于本学科,如数学老师也可以参加文学研究会,并发表相应学术观点。

  三、指导评价权

  (一)内涵: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二)侵权行为或不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

  1.教师在评价学生时不能公正客观,侵犯学生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

  2.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专家等无故干涉教师独立指导、评价学生。

  (三)注意事项:教师对学生的指导评价不只限于学习成绩,还包括品行、人格、审美等各方各面。

  四、获得报酬权

  (一)内涵: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二)侵权行为:

  1.学校未曾为教师缴纳五险一金、发放补贴等。

  2.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不能按时或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如以维修教室为由,要求教师缴纳维修费,变相克扣教师工资。

  3.学校领导以寒暑假不工作为由,拒绝向教师发放寒暑假工资。

  五、民主管理权

  (一)内涵: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二)侵权行为或不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

  1.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允许教师提出自己的建议或意见。

  2.学校未曾向教师提供民主管理的渠道。

  3.教师在行使权利时刻意夸大事实或肆意诋毁其他同事或领导。

  4.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领导在教师提出意见或建议后对该教师进行打击报复。

  (三)注意事项:教师民主管理权行使的主要途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但并非唯一途径。

  六、进修培训权

  (一)地位:进修培训权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

  (二)内涵: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三)侵权行为或不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

  1.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等不组织或不允许教师参与进修或培训。

  2.教师自己不愿意进行进修培训,如某资深教师以经验丰富为由不愿意参与培训。

  3.教师为参与培训或进修耽误课程进度或教学活动。

  (四)注意事项:若单选题中出现既是教师权利,又是教师义务的情况下,优先选择教育教学权。

  下面可通过一道考题来检验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

  1.张老师是一名优秀的语文老师,由于英语能力出色,也会经常参加有关英语学术的交流活动,但遭到了学校领导的批评,认为她不务正业。该校的做法( )。

  A.不正确,学校侵犯了教师的学术研究权

  B.不正确,学校无权干涉教师的人身自由

  C.正确,学校有权对教师提出工作要求

  D.正确,学校应该规范教师的行为

  1.【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教师的权利。作为社会权利的主体,教师享有教育教学权、民主管理权、学术研究权、获得报酬权、指导评价权、进修培训权等。学术研究权是指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题干中,语文老师虽然开展了与本学科无关的学术活动,但并未发表不当言论,也仅限于学术探讨,更未曾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因此,该教师做法是正确的,反而学校的过度干预,侵犯了教师的学术研究权。A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