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培训机构不退费引纠纷 诉前调解助力家长依法维权

  案

  情

  / 回 放

  2021年9月,市民刘某等人经人介绍,在大连市金州区某文化培训学校为孩子报名参加义务教育阶段的课业培训,并以现金给付、向该公司负责人微信转账等方式支付了培训费用。后受疫情及双减政策等影响,培训课程暂停。由于长时间无法正常上课,家长纷纷要求该机构对未开展的培训课程进行退费,但遭拒绝。无奈之下,刘某等一百一十七位家长将该教育机构诉至金州区法院,要求返还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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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

  理

  / 情 况

  金州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到案件情况后,立即开通特殊主体“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审核案件材料,并将案件迅速分流至速裁快审团队进行多元化解。

  

  速裁快审团队法官在接到案件后,迅速开展工作,设法联系上该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赵某并说服其出面解决问题。

  针对学生培训情况、交费标准有所区别的情况,为了维护家长间的利益平衡,金州区法院统一协调退费标准,通过大量工作,至2022年初,117件案件得到全部解决。其中,72位当事人在现场领取退费后立即办理撤诉,剩余45位当事人亦与该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赵某达成书面调解协议,双方就剩余培训费的给付时间及金额均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该系列案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双减”政策落地以来,教育培训行业迎来重大变革,导致有些合同实际履行不能,大量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为妥善处理此类纠纷,有效化解矛盾,保护双方合法权益,金州法院第一时间开设特殊主体通道,积极运用多元化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在裁判过程中注重双方利益平衡,做到既最大化保证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又有效优化营商环境;针对此类案件数量多,矛盾集中的特点,金州区法院积极探索要素式审判方法,提升审判效率,并协调教育管理机构等开展诉源治理多元化解工作,通过多方协作,从源头化解纠纷,从而引导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经营,促进新区教育培训行业有序发展。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培训机构不退费引纠纷 诉前调解助力家长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