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政法先锋”系列事迹(十八)|他,是“游走的”司法所所长,也是村里的“灭火器

  “先锋”起先导作用者也,先锋就是旗帜,引领着方向;先锋就是磁石,凝聚着力量。

  今天,我们推出“荆门政法先锋”系列事迹报告之十八:

  《我是“游走的”司法所所长 也是村里的“灭火器”》

  王涛锋,1998年毕业于荆州人民警察学校。2022年6月,经荆门市掇刀区委组织部选调到掇刀区司法局兴隆司法所工作,任司法所所长。王涛锋爱岗敬业,扎根基层司法所,在工作始终保持积极主动,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岗位彰显奋斗的力量,在与群众零距离打交道的一件件小事中,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使命和担当。2018年,王涛锋荣获“掇刀区先进个人”称号。

  “我是司法所长,

  大家有事要冷静!”

  2023年3月的一个下午,刚忙完工作的王涛锋正准备下班,手机突然响了。原来,打来电话的是兴隆村调解主任,对方说,兴隆村七组8名农户与土地承包者张某,因土地问题发生矛盾,现场气氛紧张。

  王涛锋(右一)调解村民矛盾纠纷

  此次矛盾纠纷是王涛锋任职兴隆司法所所长以来,处理的第一起矛盾纠纷。接到电话,王涛锋带领工作人员立即赶往事发地。他冲到双方当事人中间,扯起嗓门大声喊:“我是司法所所长,大家遇事要冷静,要商量,谁违反了法律都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大家信得过我,就由我来调解!”在王涛锋随后的劝说下,大家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安抚好村民之后,王涛锋犯了难,由于他刚任职不久,对村里的具体问题了解不深,为了能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涛锋理清思路,找到村干部了解问题症结。王涛锋了解到该处土地是8户居民承包给张某的,但协议签订后,张某以各种理由迟迟未支付承包款,导致此次纠纷发生。

  了解事情经过后,得知张某的投资还未得到收益,经济压力大,没有余钱付承包款。王涛锋后找到村民,协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通过初步的调解工作,双方情绪已基本稳定。王涛锋为张某建议:“虽然你有特殊情况,但是欠村民的钱也不能不还,要不你想办法分期支付,这样经济压力小一点,村民的思想工作我去做,你看怎么样?”张某同意了王涛锋的提议。在王涛锋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

  “只要能协商,

  走多远熬多晚我都陪你们!”

  2023年7月4日一大早,王涛锋接到紧急通知,有人与辖区某企业发生纠纷。王涛锋立即赶往现场看到,一位伤者家属诉说自己丈夫的遭遇:“前天晚上,我丈夫从企业宿舍三楼窗口跌落,被企业送至医院,现在ICU抢救,家庭已无力承担医药费,实在没有办法了,我们希望企业帮忙想办法,救我丈夫的命。”

  了解事情经过后,王涛锋与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商量与家属协商事宜。随后他又劝说家属:“您在厂门口守着,既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又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况且,这么热的天气,再出个什么事情,岂不是得不偿失。”

  王涛锋在企业负责人处了解到,经公安部门调查确认,该员工为饮酒后意外坠楼受伤,坠楼处符合楼房设计技术规范,该事故与企业双方用工不存在因果关系,企业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谈判陷入了僵局。

  针对企业的说法,王涛锋先带家属去宿舍现场测量窗台高度,对比专业数据,确认企业窗台高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又查看警方提供的相关材料,了解到伤者是在休息时,饮酒导致意外发生。伤者属于劳务派遣性质,并非直接与企业签订的用工人员。站在法律的角度上,企业给出的意见也无可厚非。但是考虑到这一家的实际情况,王涛锋决定将救人排在第一位,尽量为伤者争取医疗费用。

  接下来的调处中,家属向企业提出赔偿八万元,企业方表示,出于对对方的关怀,可以出一万五千元,双方对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王涛锋找到企业,表示员工意外受伤,作为企业有责任也有义务对其伸出援助之手,这样既能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温暖,又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事故发生后,企业一直保持积极的处理态度,王涛锋又劝说家属也要体谅企业的难处。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伤者家属签下协议书后,紧紧握住王涛锋的手,泪流满面,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我就是灭火器,

  我到现场必须把火灭掉!”

  在基层司法工作中,承担着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职责,这就要求必须要有过硬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政治素养,熟练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不是法律科班出身的王涛锋,自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总是抓紧业余时间,孜孜不倦学习法律知识。一本本法律相关的书籍摞在他的办公桌上,他早已把学法作为自己的必修课。

  王涛锋(右一)组织辖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

  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是司法所的重点工作,王涛锋毅然担当起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课辅导员,每月对他们进行法治讲课。他亲自编写法律宣传手册,作为全街办6个村(社区)法治宣传栏内容,定期组织上街摆摊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普法资料,深入企业、学校、村(社区)讲法治课。

  王涛锋同志就是这样,他像“救火”队员一样,总能及时出现在纠纷现场。两年来,经他调解的矛盾纠纷达126起,调解成功率98%。王涛锋常说:“我是司法所长,我既是‘消防员’,也是消防员手里的‘灭火器’,我到场,必须要把‘火’灭掉!”。

  END

  来源:九派通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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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荆门政法先锋”系列事迹(十八)|他,是“游走的”司法所所长,也是村里的“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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