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天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A申请阶段

  (一)个人申请

  个人申请分两个步骤: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含修改报考信息):

  第一阶段: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8日。

  第二阶段: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6日。

  以上两个报名阶段,报名成功均视为有效报名

  报名流程:

  登录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统招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点击下载填报手册),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报考前可查询2023年列入博士生招生目录的导师信息(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23年博导查询系统)。

  特别提示(请逐一仔细阅读):

  (1)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JPG格式清晰证件照,像素宽度150 *高度210,照片大小为不超过20KB,其他要求见报名系统(如上传不成功,建议使用搜狗高速浏览器或更换上网环境)。

  (2)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及拼音、性别、证件号码等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录取。

  (3)学位以及毕业证书编号应填写证书中载明的“证书编号”或者“学校编号”,如不清楚请点击填写样例1或样例2。

  (4)前置学历的院校或专业发生变更或者不在系统名录里时可选择“其他”,手动填写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

  (5)2023届应届硕士毕业生网报时,“学历信息”栏目下的“硕士学位及毕业信息”应按预计正常毕业时的信息进行填写(请勿填“无”硕士学位),证书编号可填写“0”。

  (6)085400电子信息、085500机械、085700资源与环境、085800能源动力、085900土木水利和086000生物与医药为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相关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不要在本招生简章报名时选择前述专业。

  (7)如考生修改信息,请修改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提交,未及时提交的报考无效。

  2. 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说明:

  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3)项按照《天津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点击下载)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PDF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博士申请材料)。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B,如上传不成功,建议更换浏览器(搜狗高速浏览器)或网络环境等。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天津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且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现场确认时提交。

  (2)申请信(Cover Letter)

  (3)个人简历(带照片)

  (4)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模板见附件1)

  研究计划书应包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5)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军人证

  (6)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

  提供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应届硕士生证明信(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以所在高校证明模板为准,且加盖校级研究生院、处、部相关培养部门公章)。

  (7)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

  在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基础上,考生视个人情况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持2002年前(含)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申请,具体可参考查阅本指引。

  ※持2002年后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身份考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身份考生)。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提供上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硕士阶段仅有硕士学位证书的(单证)考生,应同时提供以下证明:a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申请;b本科(含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等)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硕士课程成绩单

  需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10)代表性的科研成果以及获奖证书

  包括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所获得的各类与申请博士有关的获奖证书。

  (11)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留学经历证明等。

  (12)以同等学力身份(见本简章一、(二)3)报考的考生

  须提供本科成绩单以及硕士课程成绩证明材料以及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

  (13)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能力证明材料

  (14)《专家推荐书》

  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2),按照学院要求请至少两位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其中一位应为考生的硕士指导教师,其余要求职称应为副教授及以上;签名手写,其他内容手写、打印均可。),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

  (二)资格审查及师生互选

  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学院(部)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根据招生办法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同时经报考导师同意后在系统中予以确认。审查结果将分两批进行公示(部分学院或一批次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

  第一阶段审核结果,学院(部)反馈截止时间:2023年1月5日

  第二阶段审核结果,学院(部)反馈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

  初审通过的考生(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请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合计 230 元,未成功支付的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拟定于2023年3月下旬携带上述申请材料(第1~14项)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安排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上述材料的所有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点击下载),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待现场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装订。

  现场确认初审合格后,学校将出具《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证明》,凭该证明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外国语测试及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特别说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场确认工作或改为网上进行,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通知,以最新通知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