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本科毕业论文将每年抽检,发现抄袭剽窃等撤销学位

  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张彦刚)3月2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为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陕西省出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细则明确我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我省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军事院校除外)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

  据悉,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应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考察。抽检评议要素为:原创度与学术规范、选题规范性及选题意义、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结构规范性、格式规范性。毕业设计抽检评议要素为:原创度、选题规范性及选题意义、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学术规范性。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依托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开展。 基于抽检信息平台和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覆盖我省所有本科层次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

  三种情况下将加大抽取检查论文力度

  实施细则明确,以下几种情况将加大抽取力度:即对新增单位首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抽检比例提高到2.5%;对上一年度产生问题较多的毕业论文的所属学位授予单位,抽检比例加大到2.5%;对上一年度产生问题较多的毕业论文的对应专业和导师,抽检比例加大到3%。

  “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这样论证

  利用抽检信息平台对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供专家评审参考。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专业整改未达标暂停招生

  实施细则明确,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同时,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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