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人代写论文居然显得很有道德了

  【新师说】

  熊丙奇

  全国学术期刊一年只能发表论文248万篇,而背有论文发表指标的人数达到1180万。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副教授沈阳向媒体披露,滥下论文指标,导致了买卖论文与非法学术期刊等种种乱象。据他的研究团队统计估算,2007年我国买卖论文“产业”规模约为1.8亿元;到2009年,其规模已膨胀5.5倍,论文买卖的销售额近10亿元。

  如此大规模的“代写”论文,显然是十分严重的学术不端,可令人惊奇的是,网友们对此居然没有“很生气”,而是态度平和。但有一种趋向很值得关注:在一些教师和学生看来,花钱请人“代写”论文,可能是“最道德”的学术不端了。

  与剽窃他人论文相比,花钱请人“代写”论文的“道德性”,自不用说。虽然都是偷偷摸摸,但前者是偷他人东西,后者好歹是花钱“买”他人的东西,而且买来的东西,至少也有“原创”的成分,因此代写论文的生意很红火。而红火的生意,又给代写论文的硕士生、博士生们(他们是代写论文的主力军)提供了学习生活经费,不是“积了功德”?

  要知道,同样是代导师著译,硕士生、博士生们,远没有这么高的收益,每月能拿到几百元生活资助已经相当不错。而相比那些从来不用花钱,甚至不用自己打招呼,就有大批“代写”论文归属自己名下的学校领导和导师们,花钱购买论文确属于本事有限的“小巫见大巫”。

  在今天的高校和学术圈,学术论文的发表量,通常与官位的提升保持同步,官越大,文章发表得越多越勤,这让人纳闷,领导们在当领导之前,一心做学问,论文发表有限,可三心二意做学术,却能取得“丰硕成果”。有的领导,还在岗位上,一手抓官位,一手抓学术,轻松成为院士、国家教学名师,让人赞叹其过人的精力,“非常人”的本事。领导们总是不动声色地笑纳教师、学生们将其署名为第一作者的成果,而如若哪天论文、成果出事,他们几乎众口一词:自己对此“不知情”,这还是客气的;有的还会说,是为了提携年轻教师、青年学生,为了帮他们发表论文,才同意论文上署名。

  与之相比,普通教师为了评职称,学生为了通过答辩,找不到人代写论文,也没有人愿意主动代写,只有花钱请人代写,这不是“老老实实”,很“本分”么?有人问,为何专家们会查不出论文是找人代写的,他们只要对教师的研究略加了解,对同学的课题稍微负责,是应该知道代写论文不是出自其手的。问题问得好,可是,这个问题应该首先问专家们,他们的论文和成果,有多少是自己亲自撰写的呢?为何同行评议,始终在我国高校和学术界建立不起来呢?

  其实,学术界还有更隐秘的“代写”论文、“代出”成果,这不是个体行为,而是整体行为。具体包括聘请院士、海外学者等等人才兼职,所谓兼职,其实获聘者并不真做具体的教育和研究,而只是领薪水。他们回报给学校的,是在自己出的成果上,将聘请学校署名为第一单位或者参与单位,由此,学校可以增加自己的论文、成果数量。这样的“代出”成果,被称为“搬砖头”学术,由此造成的科研经费流失、浪费,何止10亿计!

  如此看来,花钱购买“代写”论文,真算得上“最有道德”的学术不端了。可以预见的是,由于有大环境,“代写”论文的产业还会越做越大。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彭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