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院不再评“三好学生”

  (长江日报记者 朱建华 通讯员杨宏斌)延续多年的“三好学生”评选在湖北经济学院成为历史。校方昨日透露,从今年入学的新生开始,今后不再评选“三好学生”。

  据悉,我国“三好学生”评选自1954年开始,以固定的评选比例、基本相同的衡量标准,在大、中、小学普遍推行。“三好”是指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三好学生”是一种荣誉称号。

  湖北经济学院出台的新版学生奖励办法与2007年版相比,评选表彰的学生荣誉类别中没有了“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标兵”,取而代之的是“优秀大学生”和“优秀大学生标兵”。根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今年入学的2012级学生今后不再评“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按规定,今后约10%的学子可获“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该校团委副书记王友刚介绍,新版学生奖励办法酝酿约3年,制定过程中多次讨论。对是否用“优秀大学生”取代“三好学生”,讨论很热烈,多数赞成改为“优秀大学生”,认为有利于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与传统“三好学生”评选多看学习成绩相比,“优秀大学生”评选更看重学生的综合表现。

  按照规定,评选“优秀大学生”的基本条件是品行端正、生活习惯良好、情趣高雅、无不良嗜好等。获评“优秀大学生”,校级的一次性奖励200元,院级的一次性奖励100元。校级“优秀大学生标兵”则一次性获得500元奖励。

  对于学校这一新规定,该校金融专业学子沈薇说,从小到大见惯了荣誉证书中的“三好学生”,到大学后改成“优秀大学生”,一开始真有点不习惯。也有学生认为,“三好”太老土了,确实要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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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都开展过“三好学生”评选。今年3月,针对多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发起的停止评选“三好学生”的提案,教育部发言人续梅表示,“三好学生”评选无论实行或废止,教育部都不干涉学校的决定。该提案发起人认为,“三好学生”评选背后暗藏的利益链已经滋生腐败,应该取消。(记者朱建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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