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以边工作边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吗?
既想要保留工资待遇和正常工龄计算,又想要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以说理论上就不现实,在实践中也是无法完成的。首先来了解下什么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百度百科定义: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参加每年十二月份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属于淘汰选拔制,择优录取。学习方式为每周一到周五在学校学习。修满学分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获得研究生学历证和硕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研究生是统招研究生学习形式的一种,与非全日制研究生一样同属于普通高等教育统招研究生。
这样说起来可能不够直接明了,我们看下组织人事部门在档案审核认定学历时,关于全日制的定义。干部在参加工作之后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全日制教育掌握的,一般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入学、达到录取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2)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3)学习期间须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转递本人档案;(4)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重新派遣。否则,一般按在职教育掌握。
如上可知,全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想要这么两全其美,根本就不现实,更不可能。既然攻读硕士研究生,就必须要求脱产学习,也就是全天在校学习,那怎么能做到边工作边学习呢?其次,全日制学习期间必须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和工资关系,转移个人档案到学校重新建立档案关系,如此一来原单位根本就不可能继续发放工资并计算工龄,更何况,毕业以后学校要重新派遣,也意味着要重新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此时年龄超不超?能不能考上?都是未知数。
所以,像这样的情况,单位是不可能同意的,关键是政策也不允许。笔者就这个问题专门咨询过本地人社部门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和工资科,答复也是不允许的。作为在职人员,想要提高学历,本身也是件好事,一般单位也是支持的,但前提通常是不能影响正常工作。因此,绝大多数单位都鼓励在编人员读在职研究生学历,毕业后也是国家承认的有效学历,不失为一种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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