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女高中生组织多名同学卖淫,月入30万,凄惨的结局让人唏嘘

  

  有的人的青春,就像花朵一样美丽,在阳光之下绽放,有的人的青春,则变成可怕的毒蛇,不仅自己面目狰狞,还四处害人。

  发生在浙江桐庐的这起案子,发人深省,对于很多丑恶的现象,如果不能及时制止,就会不断蔓延,侵蚀掉原本属于美好的部分。

  案子的主角叫小丽17岁,是桐庐的一个高中生,一般在这个年纪的高中生,都是全力以赴的在学校学习,但小丽却并没有把心思放在学习身上,动不动就出去玩,而且还跟着社会上那些朋友,学会了各种高消费。

  

  小丽家条件还算不错,但也经不起她喜欢不停的各种消费,酒吧KTV等各种场合综艺,那花钱简直如流水,小丽在一次次满足虚荣的同时,口袋也是越来越空,而家里也发现了她花钱的不合理之处,不再给她额外的费用。

  看着别人纸醉金迷,花天酒地,小丽终于突破了自己的底线,迷失在灯红酒绿之中,通过出卖自己青春的身体,换取金钱。

  每次一两千块对于一个学生来说,简直就是巨款,尝到甜头的小丽,从此变本加厉,购买更贵的衣服和化妆品,挣来的钱都用于自己的挥霍,在她的眼睛里,只要能挣到钱,不就是眼一闭一睁的事情,有什么好在乎的。

  

  如果小丽只是肆意挥霍自己的身体和青春,或许她顶多也就是个堕落的天使,这样的小姑娘,其实每个地方都有,很多人见了之后,也只能是摇摇头。

  但小丽年轻,有想法,在一次和客人的沟通之中,她发现,客人们都比较喜欢她这样的女学生,如果还有别人介绍,光是介绍费就有1000元。

  听到这话之后,小丽像是突然找到了挣钱的办法,如果能多介绍点同学,那自己一单就能提成1000块,自己什么都不用做,就能赚钱,这实在是大好事呀。

  于是小丽开始物色班级里的女同学,最早被小丽说动的是她的好闺蜜小苏,小丽告诉了小苏自己的钱是怎么来的,还带着小苏,去见了见世面,感受了一下有钱的好处,结果小苏很快就被说动,就这样小丽什么都不用“干”,就轻轻松松挣到了1000块钱。

  

  小丽原本就比较会说,在她的不断鼓动之下,忽悠和很多自己的同学,慢慢的小丽可以从中拿到很多提成,案发的时候小丽甚至一个月能赚到30万,足见她介绍了多少单,甚至发展到后期,后期客人都是直接找小丽,她也从纯粹的中介,慢慢的变成了直接提供服务给客人的混合模式。

  小丽干的很开心,认为自己不用亲自下场,就能赚那么多钱,但事实上,小丽已经触犯了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小丽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刑法,被抓获的时候,小丽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犯了罪,以为只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怎么就违法了呢?

  在中国,并不是你情我愿就不违法,典型的嫖娼行为,也是你情我愿,但这就是违法,更不要说像小丽这样,去利用多人卖淫,以此获益,这已经属于很严重的犯罪行为了,等待小丽的,将是法律最严厉的制裁,而且她的一生,也将彻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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