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2021年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2021年2月22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工程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5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宁波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0574—87610980,联系人:祁老师。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0574—87616030,联系人:罗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11日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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