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动态!治好一个新冠要多少钱?医保如何报销,利好医疗系统,事关每一人!

  

  近日,随着各地疫情高峰逐步到来,医院各个科室人满为患,外科大夫人手一本内科书,科室集体转型呼吸科!这就引发了以下几个问题:

  治疗一个新冠病人需要多少钱,医保能报销多少、个人要不要掏医药费?医务人员这么辛苦,科室收入能不能保障,会不会出力不讨好,工作量激增、收入反而下滑?

  

  针对这些实际问题,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四部门,于1月7日发布联合声明:确定了新冠患者治疗费用的归属,全额保障新冠患者住院费用,利好整个医疗体系、事关每一人!

  一、治疗一个新冠患者,到底需要多少钱的医疗费用?

  针对治疗费这个问题,我们就采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在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前3个月的权威数据,进行简单的陈述:

  此数据有以下优点,数据样本不算太大,利于推算;前3月原始毒株致病率高,主要以治疗费用为主,更贴合推算主体;数据来源权威可靠,整体精准度极高!

  当时的央视新闻,转人民日报采访记录如下:

  

  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两组这样的关键数据:当时,确诊和疑似患者93238人次,花费医疗费103960万元,人均医疗费用1.11万元;最终确诊人数44189人,花费医疗费75248万元,人均医疗费用1.7万元。

  可见,最终确诊人群,平均医疗费用支出更高;但整体确诊和疑似患者的综合支出,更贴合实际场景;总的来说,治疗一个新冠患者,平均医疗费用在1.11万元~1.7万元之间。

  二、医保局、财政部牵头,新冠患者医保高比例报销、住院费用财政全额保障!

  一个新冠患者1.11万元~1.7万元的医疗费用看似不高,但结合各地近期疫情高峰逐步到来,乘以庞大的基数,这笔治疗费用就成了天文数字。

  所以此前,新冠转入“乙类乙管”后,各地医疗体系就面临许多问题:这么多的患者,医疗费用究竟该怎么报,医保又能报销多大个比例?

  

  特别是一些财政紧张的欠发达地区,常住人口还以留守儿童和老人居多;患者多、医疗费用高,财政又不富裕,该怎么办;或者孤寡老人实在支付不起医药费的,医院治完后这比费用怎么算?

  针对这些实际问题,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简单来说,这就给医院、科室和医务人员打了个定心针,新冠病人放心治疗!3月31日前,住院患者的医疗费用,还是医保报完、财政掏;地方财政先掏钱,中央财政按60%补贴地方财政!

  除此之外,医保还加强了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倾斜支持力度,基层门诊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不低于70%!

  以新冠小分子药Paxlovid的医保支付价格1890元为例,病人去基层门诊直接报销70%,个人只需支付567元就能买到药。

  

  但如果去三级医院,医保报销就有了800元的起付线,800以下不报销、报销比例60%,即:(1890-800)×60%=654元。个人还要再花1236元的药费,两者个人实付金额相差近一倍,可见这次医保报销对基层门诊的扶持力度。

  这么做有什么好处呢?

  1.利好基层医疗机构,相较于三级医院对患者的天然吸引力,能报销更多自然能吸引更多患者;2.大医院人满为患的情况也会得到缓解,轻症门诊去基层门诊的多了,大医院就能抽出更多精力治疗住院患者;

  3.基层医务人员单位盈利好转、收获了钱,三级医院患者压力减缓,医务人员能适当休息,可谓是合则两利;4.严重的住院患者能更快进入三级医院,轻症患者去基层门诊也有利于分级诊疗习惯的培养。

  三、安徽确定报销比例70%,多个省份将新冠药物纳入医保,各地医保报销正在跟进!

  国家医保局总的报销制度印发后,各地医保报销政策正在有序跟进,安徽、山东、河南、北京、云南、陕西、湖北、云南等省市,已经出台了新的报销政策,各省市详情如下:

  安徽:新冠门诊报销比例统一为70%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感染相关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山东:新冠网上问诊纳入医保报销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新冠相关症状互联网诊察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鼓励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网上咨询服务,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透析患者和合并基础疾病的患者提供就医及心理咨询、用药指导服务。

  河南:20种新冠药物临时纳入医保

  记者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目前,河南将用于新冠病毒防治的金蒡清疫颗粒等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青石颗粒等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期至2023年3月31日。此次临时纳入的药品按乙类药品管理,首自付比例为10%。

  陕西:234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近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将确诊和疑似患者使用的234种药物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支付至2023年6月30日,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用药。

  广西:15种新冠用药可刷医保

  据广西新闻网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种药品临时纳入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医保甲类药品报销,自2022年12月2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22日。

  

  北京: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6种药品纳入医保

  北京市医保局网站消息,经国家医保局批准,北京市医保局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氨咖黄敏胶囊、氯芬黄敏片、氨溴特罗口服溶液6个药品临时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云南:41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消息,《云南省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试行第一版)》中“桑菊银翘散”等41个药品已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减轻新冠感染患者费用负担。

  

  湖北:36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复方福尔可定糖浆等36种药品,临时纳入湖北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自2022年12月29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29日。

  以上就是近期新冠医保报销的相关内容,相信随着国家医保局文件的印发,各省市更多报销政策也会相继出台。有了充足的财政支付,病人有所医、医院放手治,一切难关终将携手渡过!

  参考资料:央视新闻、人民日报、国家医保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由康知了综合整理

  编辑:ze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