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一大波教师岗位等你来!

  石景山区教育系统、通州区教育系统、北京农学院、北京开放大学招聘开始啦,一大波岗位均有事业编制,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心仪的岗位!

  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0名

  石景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0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9:00至2023年3月23日17:00。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一)北京生源毕业生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毕业时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应未缴纳社会保险);

  3.在2022年8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引进条件。

  (三)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或户口和档案在外地、符合随军进京条件且未办理随军进京手续的随军家属,需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出具证明。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后网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免试证明(证明中明确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

  5.报考者年龄须为18周岁及以上;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职位表)。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1日9:00至2023年3月23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3.报名程序: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教师职位为教育教学通识类考试;会计职位为专业知识(可以使用计算器);其他职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由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四)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面试将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

  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查询: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如果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3名

  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3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9:00至2023年3月24日12:00。

  一、招聘计划

  详见网站:https://mp.weixin.qq.com/s/GuQnefg1CSXEMwRF7SS1aw

  二、招聘对象

  (一)列入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属于通州区定向培养的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届毕业生。

  (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3届毕业生(含两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三)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报考北京市乡村教师特岗计划岗位,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包括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四)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上岗前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七)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市常住户口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在校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且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并符合相关回避原则。

  四、报名安排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人员在2023年3月21日9:00至2023年3月24日12: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系统中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查完成后不得修改。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随时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五、考核安排

  考试采取职业素养考核与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

  2.笔试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26日9:00至2023年3月28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点击“笔试确认”,未按期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准考证查询

  请于2023年3月31日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本人准考证。

  4.笔试系统测试

  笔试在专业的系统中进行。完成笔试确认的报考人员考前需要进行系统测试,测试安排及须知将在“公招平台”发布,请及时关注并在2023年4月4日前完成测试。

  5.笔试时间

  2023年4月7日上午9:00-11:00

  6.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公招平台”发布。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及时登录“公招平台”打印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单。

  7.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对专业技能考核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不合格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技能考核资格,根据该岗位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需递补,将电话通知递补人员。

  资格复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待入职前,将对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报考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8.专业技能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专业技能考核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通过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

  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另行安排,请随时关注“公招平台”。

  六、公示

  联系人:金老师、冯老师;

  事业编!北京农学院招聘专技28人

  北京农学院招聘专技28人,具体岗位情况请查询北京农学院官方网站:

  https://www.bua.edu.cn/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要求;

  (七)其他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毕业生的,须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3年9月30日前持准备齐全的报到材料到校报到,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要求。

  2.博士后在站研究人员须2023年9月30日前达到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其中非北京户籍博士后出站人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并与其他单位无人事关系。

  3.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在京就业落户条件,于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准备齐全的落户材料(具体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为准)。

  4.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在京,于2023年9月30日前准备齐全相应报到材料,完成入职报到。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应聘报名

  2.应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

  (二)应聘资格审核与考试

  1.设岗单位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筛,对照提交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初试人选,人事处进行复审。

  2.设岗单位负责组织初试人选进行面试、教学能力测试、学术能力考察等,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

  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考试组织单位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学校不再另行发布公告,对于各环节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考试过程中,学校纪检、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

  (三)拟聘人员确定

  人事处对设岗单位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学校进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综合评议,投票确定拟聘人员。

  (四)阅档、政审、体检、公示

  学校查阅拟聘人员档案,组织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安排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在学校官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审批与聘用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相关情况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意向协议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过非法组织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 联系方式

  北京开放大学招聘7人

  北京开放大学结合学校建设和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7人。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

  (二)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和北京户籍社会在职人员。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数量、要求

  需求岗位、招聘人数、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岗位要求等相关信息详见如下表格

  

  三、报名方法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9日。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及初选

  各设岗相关部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组成工作组,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及初选,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数量1:10的比例(若实际结果不足1:10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试讲人选。

  (二)试讲及职业能力测试

  各设岗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组织教师岗应聘者试讲考察活动,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下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5比例(若实际结果不足1:5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职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为个人能力展示评价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下不合格。依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四)阅档、政审、体检

  学校组织阅档、政审、体检工作。通过阅档等形式对考察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阅档、政审、体检结果,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拟聘人选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

  (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开放大学所有。

  六、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