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文加强幼小衔接: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小学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
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幼儿园和小学教育分离、衔接意识薄弱、过度重视知识准备、衔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推进幼儿园与小学衔接工作。其中提出: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持续治理。各省(区、市)要以县(区)为单位确立一批幼小衔接实验区,遴选确定一批试点小学和幼儿园,先行试点,分层推进。2021年秋季学期启动幼小衔接试点,2022年秋季学期全面铺开。
据了解,《指导意见》包括一个主文件和两个附件。主文件聚焦幼儿园和小学两个主体,强化衔接合力,提出了五条主要举措。
针对幼儿园,要求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
针对小学,要求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强化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针对教研部门,要求建立幼小联合教研制度,指导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加强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交流与研究。
针对家园校合作,要求幼儿园和小学建立家园校共育机制,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积极配合做好衔接。
针对教育部门,要求整合各方资源,统筹推进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持续治理。其中包括: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幼儿园满足需要的地方,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不得设学前班,幼儿园出现大班幼儿流失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原因和去向,并向当地教育部门报告。
《指导意见》提出,教育部门应根据有关线索,对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办学行为严重违规的幼儿园和小学,追究校长、园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附件《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以下简称《入学准备指导要点》)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以下简称《入学适应指导要点》)分别对幼儿园的入学准备教育和小学的入学适应教育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指导。《入学准备指导要点》强调,入学准备教育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渗透于幼儿园三年保育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同时,也要根据大班幼儿即将进入小学的特殊需要,围绕社会交往、自我调控、规则意识、专注坚持等进入小学所需的关键素质,实施有针对性的入学准备教育。入学准备教育应注重身心准备、生活准备、社会准备和学习准备等方面的有机融合,不应片面追求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准备,更不应用小学知识技能的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替代全面准备。
《入学适应指导要点》要求,小学要强化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小学一年级上学期作为幼小衔接适应期,实施与幼儿园相衔接的入学适应教育,合理安排一年级课程内容,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强化以儿童为主体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为每个儿童搭建成长适应的阶梯,帮助儿童逐步适应从游戏活动为主向课堂教学为主的转变。
编辑:吴金娇
责任编辑:顾军
图片:教育部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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