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

  《陕西省贯彻落实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精神,近日,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陕西省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方案共6章41条,全文如下:

  01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培育共产主义接班人为根本任务,以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为工作主线,全面加强党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加强党、团、队一体化建设,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共青团牵头、团教协作、社会协同的少先队工作体制机制,传承红色基因,培育时代新人,团结、教育、引领广大少年儿童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02

  强化政治引领,旗帜鲜明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

  01

  以开展“红领巾爱学习”“习爷爷教导记心中”等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组织座谈会、学习会、主题队日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少先队员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希望和要求,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勤奋学习知识、锻炼强健体魄、培养劳动精神,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02

  聚焦政治启蒙,深化“红领巾心向党”“争做红领巾讲解员”等活动,建立省、市、县红领巾巡讲团,在少先队员中讲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及延安精神、西迁精神等红色故事,教育引导少先队员传承红色基因,发自内心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发自内心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3

  通过“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红领巾相约中国梦” “红领巾寻访陕西”等活动,讲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故事,引导少先队员积极创造、接续奋斗。

  04

  开展“红领巾大讲堂”等主题活动,采用适合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歌曲、童谣、绘画、动漫、微视频等形式,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儿童化解读,在少先队员心目中埋下为共产主义奋斗的理想种子。

  05

  开展志愿服务、宪法学习宣传、“红领巾公益季” “情暖童心”等活动,教育引导少先队员从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团结友爱、乐于奉献、遵纪守法做起,逐渐养成共产主义道德。

  06

  通过手抄报、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竞赛征文等载体,广泛开展“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创建英雄中队”等活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少先队教育始终,教育引导少先队员记住要求,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心有榜样、接受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03

  着力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推进新时代少先队组织改革创新

  07

  强化学校组织基础,在全省中小学全面规范成立少工委,定期进行换届,由党组织书记或政治面貌为党员的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建立健全学校大、中、小队组织,补齐中学少先队组织建设短板,民办、农村学校工作运行短板,建立重点联系校,驻校蹲点、手拉手结对帮扶等工作机制,大力加强民办、农村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和工作。

  08

  加强区域化队建,拓展校外少先队组织,在社区、农村、青少年宫等校外场所建立大队或中队,推动共青团、文明办、教育系统的青少年宫(营地)以及条件具备的青年之家等青少年活动场所建立“少先队队室”或“少先队队角”,在少先队员集中的活动场所加强组织和工作覆盖。

  09

  落实《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规范流程、坚持全童入队、细化分批入队、分段教育、推优入团等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少先队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大队会、中队会、小队会、队委会、队课和主题队日,强化少先队组织意识。

  10

  全面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省、市、县级少工委和各级中小学校要分别制定实施细则,争取党政、学校支持,将学生在“红领巾奖章”、实践活动、荣誉激励等活动中的表现纳入中小学少先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榜样为引领,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加大省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力度并建立长效机制。

  11

  在中小学规范建立少先队队室、红领巾广播站、鼓号队等少先队组织文化阵地,对乡村小学予以倾斜。推动各级队报队刊进校园,中小学为大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室、中队各配备不少于1份队报、队刊。加强仪式教育,健全少先队仪式教育体系,要高度重视“红领巾奖章”仪式教育,充分利用“六一”“十一三”等重要节点,普遍开展入队、队会、离队等少先队仪式,增强仪式的庄重性、感染力。

  12

  加强红领巾、队徽、队旗、队歌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以及队礼、呼号的规范使用和保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健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分级分类处置制度。

  

  04

  突出实践育人特色,推动新时代少先队社会化发展

  13

  绘制青少年“红领巾实践教育地图”,加快建立校内外互为补充、有机联动的少先队实践教育体系。以“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实践活动为统揽,按照不同年龄和学段特点,分层系统开展学工、学农、学军和生产一线岗位体验、夏冬令营、文化体育、少年科学院、科学普及、志愿服务等丰富生动的实践活动。着力强化劳动实践,帮助少先队员树立劳动最伟大、劳动者最光荣的意识,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加强少先队员国防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深化少年军校、少年警校建设。

  14

  将少先队活动课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活动课,确保在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二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将《少先队活动》教材纳入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免费提供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承担。

  15

  构建资源有效整合、队伍有效动员、阵地有效利用、队员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营地(基地)、博物馆、科技馆、基层党群活动场所、青少年宫等阵地的作用,建立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与少先队组织联建共育机制,开辟少先队员活动场地。

  16

  为支持少先队实践教育活动,科学规划建设陕西省青少年宫,项目开工后按程序列入省级重点项目。

  17

  建立互访交流机制,加强与港澳台少年儿童组织、机构的交流合作,加强与世界各国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少年儿童组织、机构的友好交往。

  18

  加强少年儿童文化产品研究创作,扶持并持续推出主题鲜明、导向正确的图书、歌曲、影视剧等优秀少先队文化产品。宣传、网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加大对优秀少年儿童文化产品生产创作的支持力度和对少先队的宣传力度,为少先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9

  建立少先队网络舆情监测机制,持续净化网络环境,依法坚决打击网络有害、错误信息,为少年儿童营造绿色、纯净的网络空间。

  20

  加强融媒体建设,在三秦青年、三秦少年等平台加强少先队宣传,推动少先队工作基础数据信息库建设,推进少先队组织上网、工作上网、服务上网,加强少年儿童、少先队相关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全媒体时代少先队的思想引领力。

  

  05

  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强化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21

  出台我省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实施办法,突出政治要求,建立辅导员准入、退出机制,大、中队辅导员须由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担任,执行大队辅导员统一备案编号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县级少工委统一管理。

  22

  构建完善培训体系,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级少先队辅导员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将少先队辅导员纳入“国培”“省培”计划序列,纳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体系。在教师远程培训和进修项目中增加少先队工作专题内容并计入学时学分。大队辅导员每3年全员轮训一次,累计不少于24学时。中队辅导员、校外辅导员每年由学校少工委全员轮训不少于16学时,在职称评聘时将培训学时合并计算。在全省各级团干部培训中增加少先队工作者名额,不少于全部名额的20%。辅导员培训经费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并提供必需保障。

  23

  配齐小学和初中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岗位,按学校校级副职层级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大力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师担任中队辅导员,在1500人以上的规模较大或集团化办学的学校应当设立副大队辅导员岗位,可探索配备少先队活动课专任教师。

  24

  大力加强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省、市、县级少工委校外辅导员人才库,建立评价和动态管理制度。

  25

  建立少先队辅导员推优机制,各级团组织要从优秀的少先队辅导员中选拔各级团代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小学校党组织要优先选派中青年党员担任少先队辅导员,推荐优秀大中队辅导员加入党组织。要吸收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参加青年讲师团,积极推荐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应有少先队辅导员代表。团组织表彰的优秀青年、先进工作者等,辅导员比例不低于全部候选人的10%。将符合条件的少先队辅导员作为各级总辅导员、少先队学科教研员和教育部门、团委优秀年轻干部人选。

  26

  将大中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量计入教师工作量,设立少先队工作岗位津贴,各地要因地制宜参照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相应核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27

  在我省中小学设立“少先队活动”专业,建立与其他学科一并纳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在共青团、少先队工作领域获得的“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荣誉,以及专业培训获得的证书,应等同于同级教育部门颁发的荣誉和培训证书,在职称晋升、评优推荐、考核激励、培养培训中享有同等分值积分。

  28

  在省“三级三类”教师骨干体系中设置“少先队活动”类别(省级教学能手评选已经列入),搭建少先队辅导员“三级三类”骨干队伍。同时,将各级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纳入同级教育部门学科名师工作室建设范畴。

  29

  制定少先队辅导员考核评价办法,就履职实效进行量化。将大、中队辅导员年度考核纳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由县级少工委研究制定考核指标并参与具体实施。

  30

  推进“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学科建设,支持鼓励少先队辅导员在职攻读少先队相关专业硕士,在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少先队辅导员招生培养专项,加大面向辅导员招生力度,畅通辅导员在职深造途径,强化实践培养,增加少先队相关专业研究生实践活动。探索成立省级学术研究中心,打造有影响力的学术期刊。推进各级各类社科基金、教育科学课题设立研究专项。

  31

  将少先队相关课程纳入师范类专业课程内容,依托“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学科,建设高水平的课程体系。培养少先队相关课程教师队伍。加大对少先队相关学科毕业生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引导帮扶力度。在各级教科院、教育学院、各级教研室设少先队活动学科教研员,建立省、市、县级辅导员讲师团。

  32

  支持少先队工作领域社会组织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发起设立相关社会组织,符合登记条件的依法进行登记。

  

  06

  全面加强党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

  33

  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各级党委要明确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责任,完善领导机制,加大政策支持,明确省市县各级党委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少工委名誉主任,各级政府明确一名负责同志联系少先队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少先队工作汇报,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34

  文明办要把少先队工作作为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的重要评价指标,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对少先队工作的支持。科技、体育部门要支持少先队开展科学普及、科技创新、体育锻炼等活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相关规划。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为少先队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35

  共青团要在政治上、组织上、队伍上、工作上加强对少先队的指导,加大在干部配备、资源分配等方面的力度,切实履行好全团带队的政治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省市县在同级团委设少先队总辅导员岗位,按同级团委副职配齐配强相应层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同时加强各级少工委干部的选拔配备,少工委主任要选政治坚定、事业心强、懂教育、熟悉少先队工作的优秀青年干部担任,省、市级少工委主任由同级团委的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少工委主任由同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市、县级少工委主任纳入同级组织部门干部管理。

  36

  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将做好少先队工作作为政治责任抓紧抓实,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推进基础教育改革的总体规划,纳入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纳入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文件和年度计划应当征询同级团委、少工委意见。

  37

  将少先队工作纳入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和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指标,纳入“五育”教育体系,在党建考核中作为单列内容,分值不少于10%。完善少先队活动绩效考核指标,纳入陕西省新一轮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指标体系。

  38

  深化团教协作,省、市、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少工委主任,每半年定期协商研究少先队工作、重大事项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按照深化群团组织改革相关规定,组织同级团委和教育部门干部互相挂职兼职。少先队总辅导员或少工委负责同志同时担任当地政府督学,细化各级教育督导清单中的少先队工作指标。将“红领巾奖章”、实践活动、荣誉激励等学生在少先队组织中的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支持少先队开展校内外实践活动,简化审批流程。

  39

  加大少先队工作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当考虑少先队员人数等因素为少先队工作和活动开展、阵地建设提供充分工作经费保障,纳入相关部门预算,由少工委牵头负责落实,同时把少先队经费保障、课程设置、教材使用等列为党建带团建、队建考核和教育督导评估内容。推动本地区财政单列少先队工作预算,未能单列的在本级团委工作预算中明确支出,原则上不低于本级团委年度预算安排的25%。将各级团组织团费支持少先队工作的比例从10%提高到20%。

  40

  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中要包含少先队工作经费。少先队员首次佩戴的红领巾、队徽徽章、“红领巾奖章”由各中小学校统一配发。

  41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作用,积极动员家长支持参与少先队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辅助作用,加大关于少先队校外实践活动、服务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少先队员创设亲情陪伴、心理辅导、兴趣培养、权益维护、社会托管等更多公益项目,形成社会化教育服务机制。发挥少年儿童工作领域专家学者、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的支持作用,推动各方面力量加入到少先队工作之中。

  

  - END

  “快”乐青春,“闪”亮栗乡。

  镇安青年唱响《唱支山歌给党听》:

  赞是一种鼓励|分享是最好的支持

  “点赞”、“在看”、“分享”三连走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