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公开市区部分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8号令)、湖北省物价局《政府制定成本监审实施细则》(鄂价成规【2013】45号)、《湖北省物价局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规程》(鄂价成规【2016】44号)、《湖北省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鄂价成【2018】99号)相关规定。受襄阳市发改委价格调控科委托,襄阳市发改委成本调查监审科于2019年9月21日至2019年10月18日对襄阳市文化幼儿园、襄阳市樊西教工幼儿园春园路分园、襄阳市樊东教工幼儿园乔营分园、襄阳市襄城区卧龙镇新集中心幼儿园、襄阳市高新区第一幼儿园共5所公办幼儿园2018年度的幼儿保育教育成本进行了监审。
一、成本监审项目
襄阳市教育局、襄城区教育局、樊城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综合考虑我市幼儿教育体制改革及近年来幼儿园整体设施和环境的不断改善、社会消费价格指数不断上升等因素,提出调整我市部分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申请。我们会同价格调控科分别在市区抽取5所具有代表性的幼儿园(一级3所、二级2所),并对其2018年度的幼儿保育教育费成本进行了监审,为调整和规范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提供成本依据。
二、成本监审的依据和主要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8号令)、湖北省物价局《政府制定成本监审实施细则》(鄂价成规【2013】45号)、《湖北省物价局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规程》(鄂价成规【2016】44号)、《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鄂价成【2014】103号)、《湖北省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鄂价成【2018】99号)等相关规定,对5所幼儿园填报的2018年度《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监审表》进行了审核,同时实地监审还查看了幼儿园活动场地、幼教设施、师资等基本情况,详细核查了幼儿园的财务报表、分类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财政补助及相关凭证等。对5所幼儿园2018年发生的保育教育费成本进行了审核。
三、成本监审的方法和主要内容
幼儿园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由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幼儿园由政府无偿提供的教学楼、操场等折旧不计入成本)等构成。
1、工资福利支出中食堂工作人员、校车司乘人员工资不属于保育教育费成本,应予以核减。
2、维修费用据实计入成本,但最高不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2%。
3、公务接待费最高不超过当年已核定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扣除公务接待费和维修费)的2%核定。
4、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专用设备按8年计提折旧,幼教设备及教具按5年计提,办公设备按6年计提,家具按8年计提,其他综合类按8年计提(幼儿园由政府无偿提供的教学楼、操场、车辆、大型教具等折旧不计入成本)。残值率按原值的3-5%确定。
5、由财政补贴的人员经费、个人和家庭支出等等予以核减。
四、幼儿保育教育费成本审核情况
1、襄阳市文化幼儿园2018年保育教育费成本申报值为1076655.15元,监审值为173544.21元,核减903110.94元。其中核减财政拨款914385.74元、核减补发2018年以前工资16656元、核减其他商品和服务用于固定资产支出19150元。核增欠发2018年职工工资补助、奖励工资43405.8元、核增固定资产折旧3675元。
2、襄阳市樊西教工幼儿园春园路分园幼儿园2018年保育教育费成本申报值为528834.95元,监审值为343020.60元,核减185814.35元。其中核减财政补助59000元、核减厨师工资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101元、核减房屋建筑及其他固定资产折旧68713.35元。
3、襄阳市樊东教工幼儿园乔营分园幼儿园2018年保育教育费成本申报值为478686元,监审值为219428.07元,核减259257.93元。其中核减财政补助32500元、核减厨师工资、其他工资支出61490元、核减社保费3280元、核减办公费7037.05元、核减水电费9925.49元、核减物业管理费31902.06元、核减维修费49621.92元、核减租赁费1100元、核减培训费14807.70元、核减工会经费56818.20元。核增教学专用材料8484.90元、核增固定资产折旧739.59元。
4、襄阳市襄城区卧龙镇新集中心幼儿园2018年保育教育费成本申报值为230293元,监审值为199422.06元,核减30870.94元。其中核减厨师、司机工资20380元、核减水电费1775.06元、核减培训费2000元。核增差旅费992.5元、核增维修费1530元、核增租赁费275元、核增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04.92元。
5、襄阳市高新区第一幼儿园2018年9月-2019年8月保育教育费成本申报值为1321555.45元,监审值为114368.09元,核减167187.36元。其中核减财政补贴181000元、核减工资102.36元、核减社会保险50元、核减不属于保教成本的天然气安装3550元。核增办公费4940元、核增工会经费12575元。
五、核定2018年度保育教育费成本
经审核,上述5所幼儿园年保育教育费成本分别为:襄阳市文化幼儿园2283.48元、襄阳市樊西教工幼儿园春园路分园幼儿园2906.95元、襄阳市樊东教工幼儿园乔营分园幼儿园3375.82元、襄阳市襄城区卧龙镇新集中心幼儿园2266.16元、襄阳市高新区第一幼儿园3188.86元。
六、补充说明事项
我们在对5所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监审过程中发现:我市公办幼儿园在资金、办学场地、师资力量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特别是在当前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由于幼教资金存在严重不足问题,造成幼教老师、职工工资普遍低于我市城区人社部门公布的2880元月均最低工资水平,有的员工工资仅为800元/月、有的没有购买社保、还有的寒假和暑假停发教师和员工工资。从而造成师资力量的不稳定性,影响了教学质量和教学安全,不利于我市幼教事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在对上述5所幼儿园2018年度保育教育费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根据市区最低工资保障水平,按各园实有教师、员工人数,实发工资与最低工资保障水平之间的差额部分,测算应计入保育教育费成本、折合单位每生成本具体如下:
1、襄阳市文化幼儿园:按最低工资保障线计算应计入保育教育费成本共计56456.64元、每生增加成本742.85元;
2、襄阳市樊西教工幼儿园春园路分园:按最低工资保障线计算应计入保育教育费成本共计177807.84元、每生增加成本1506.85元;
3、襄阳市樊东教工幼儿园乔营分园:按最低工资保障线计算应计入保育教育费成本共计3889.8元、每生增加成本59.84元;
4、襄阳市襄城区卧龙镇新集中心幼儿园:按最低工资保障线计算应计入保育教育费成本共计109713.6元、每生增加成本1246.75元;
5、襄阳市高新区第一幼儿园:按最低工资保障线计算应计入保育教育费成本共计532694.88元、每生增加成本1471.53元。
信息来源: 成本调查监审科 发布时间:2019-11-06 0
根据《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成本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襄阳市区部分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向社会公开。社会各界可在该项目公开期间,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襄阳市发改委成本调查监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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