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免费,为何家长还要交许多名目费用?看完就明白了
很多义务教育的家长都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不是说义务教育免费了吗?怎么等到我孩子上小学、上初中,还是要交费呢?费用还经常交,也不少呀!看完本篇文章,你就明白了,学校并没有乱收费,也确实是免费的。
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说,从1986年开始到现在,义务教育免费已经实行了35年,也就是说,我无教育免费是确实存在的。
在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实行之前,学校的收费包含了:学杂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学杂费是一种向学生征收的、用于学校办公开支的费用,没有特定的使用用途,可以包括水电费、器材维修费等等。
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小学只有午餐费,初中住宿生则包含了早餐和晚餐费)、校车费(没有校车的学校这项费用就不收了)、住宿费。
代收费是指学校暂代其他经营机构收取的费用,包含了保险费、书本费、校服费、资料费(教辅材料和打印资料)、学生体检费、报刊费。
义务教育自从免费了以后,这几项费用已经不用交了:初中的住宿费、初中和小学的书本费、学杂费。
前推个30年,那时候大部分学生上小学都自己带饭,那时候的教辅资料几乎没有,只有教育规定的课本和配套作业本,因此,每年上学时候,所要交的学费总量就很少。
很多人觉得现在小学学费和初中学费也并没有太少,就是因为现在的各部分都增加了。比如,小学的午餐费用或初中的三餐费用、比如现在的教辅资料和打印补充资料、比如现在的报刊费用等。
当然了,为了配合“双减”政策的实施,小学的课后“5+2”作业托管,也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另外,有的家长还参加了学校的体艺类拓展活动,这不费费用也是专款专用的。
我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把事情摆在台面上,摊开来讲。相互之间反而能够互相理解,一旦一方特意隐瞒,另一方就会产生诸多揣测。
当然了,还需要有同理心,不管做什么事情,不仅要考虑自己的感受,还要站在对方立场上思考,如果换位,你还会这样想,或者这样做吗?
教育这个责任,本就应该由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共同承担。而不是仅仅将教育推给学校,一旦家长对学校出现了误解,社会对学校充满了恶意,单单靠学校一方,教育也是独木难支的。
就好像一个家庭中,夫妻双方相互扶持,能够走得更远,更稳,一旦其中一方甩手,另一方不仅会更累,而且效果也是大打折扣。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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