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指南

  一、学历认证需要的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初审后即时退还)

  2、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1份

  3、以下情况须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1) 申请认证“专升本”的成人、函授、网络教育、自考本科的,提交专科证书复印件及其认证结果复印件;

  (2) 申请认证学位的,提交相对应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认证结果复印件;

  (3) 申请认证省外中专的,提交《入学录取名册》(一般到学校档案室复印有其名字页,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学校公章)及学校证明(证明上注明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

  (4) 申请军队院校学历的,提交《入伍批准书》、《学员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一般到个人人事档案存放机构复印,每页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军人身份证明(退伍证或转业证);

  (5) 身份证与毕业证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不符的,须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或户口薄上的有效证明;若属于学校错误,提供学校更正。

  二、学历认证分类

  1、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对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学历学位)的进行认定。

  2、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

  对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学历学位)的进行认定。

  3、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

  对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学历学位)的进行认定。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定。

  4、国内学历认证

  对在国内普通高等教育、成人及网络教育、军校学历、自考学历进行认定。

  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为有需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该报告具有不容置疑的权威性,能有效确保学历学位内容真实、合法,维护国家学历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维护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有效打击不法分子伪造、买卖学历证书行为。我们竭诚为广大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欢迎前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