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启动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

  我国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日前正式启动。

  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日前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自愿组织优选不超过1个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好、开发潜力大、用能需求明确、地方政府及农民积极性高,特别是现有支持政策完备、支持力度较大的县域,申报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

  《通知》明确,到2025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超过30%,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60%。可再生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广泛发展,就地消纳能力明显提升,新型电力系统配电网建设成效显著,非电利用多元化、成规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试点县平原地区实现炊事、取暖和农业散煤基本清零,其他区域试点县制订平原地区炊事、取暖和农业散煤清零规划并有序组织实施。以可再生能源产业经济带动农民增收,基本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安全可靠的农村能源供给、消费、技术体系和管理体制。

  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认为,推进我国农村能源革命,选择化石能源基础比较薄弱的农村入手,代价相对来说比较小。通过现代工业手段实现对风、光、水、生物质、地热等资源的利用,对于解决农村能源散烧煤、生物质利用粗放、固废物资源化利用不足这三大短板,不仅十分必要,也是非常可行的。

  《通知》提出,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和利用。按照集中开发和分散发展并举的原则,大力发展多能互补,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建设开发。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空间资源,积极推进风电分散式开发。结合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推进,鼓励利用新建住宅小区屋顶、厂房和公共建筑屋顶、农民自有建筑屋顶、设施农业等建设一定比例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有效处理各类有机废弃物的同时,支撑试点县绿色电力持续、稳定供应。

  《通知》明确,推进分布式能源技术创新应用。加强适用于农村应用场景的风力发电、高效率光伏发电、新能源并网和运行控制、清洁高效生物质能供热供气等技术研发应用。降低地热能钻井成本,提高换热效率,提升运行稳定性。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探索智能化、共享化农村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新模式。

  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驻会副主席刘泽洪表示,我国农村地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丰富,资源条件得天独厚。预计农村各类屋顶可安装光伏发电装置约20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展前景广阔。要充分利用农村屋顶和闲置土地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集中式风电、光伏基地,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预计到2060年,我国农村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的装机可分别达到11亿千瓦和4亿千瓦。

  《通知》还要求,加快推进电能替代。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电气化,加强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大棚等农业生产加工领域电气化改造,加快提升农村地区炊事、取暖等生活用能电气化水平。深入推进交通领域电气化,鼓励加快推进公共交通工具电气化,推广家用新能源电动汽车,保障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双碳”目标下,电能替代已成为农村“降碳提效”发展的重要选择。近日发布的《中国电气化年度发展报告2022》预计,2023年至2025年我国农业农村电气化进程将加快推进,农网巩固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分布式清洁能源微电网技术应用范围逐步扩大,带动农业与乡村居民生活电气化率达到42.2%至47.6%。

  2016年12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首次提出“农村能源革命”。2018年7月,河南兰考成为全国首个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示范县,经过多年发展,当地已初步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体、多能互补的农村能源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