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好像闯关!”小区交付后,业主发现大问题?开发商:小区设计本就如此
杭州的王先生买了一套金地房产开发的房子,可房屋交付时,他却发现,他家所在单元楼,根本无法从家里直达地下室,而是要出单元门之后,再从别的地方下楼。这让王先生无法接受。
单元楼无法直通地下室
回家好像在“闯关”
王先生买的是杭州临平金地江山风华二期的房子,由金地集团开发,小区备案名叫望梅华庭,93平方,180万左右。房子在2021年交付,可交付的时候,他就发现了一个大问题:“有8个单元,涉及96户居民,本单元没有直通地下一层的通道或者说是电梯。”
记者在王先生家所在的小区4幢1单元的电梯里注意到,这里的确没有负一楼的电梯按键。据了解,4单元是离王先生家最近的单元楼,路程虽然不算远,但也平添不少麻烦。而王先生告诉记者,小区每个单元入户门都设有门禁,万一门关了,回家就像游戏闯关,得一关一关过。
相比王先生,3号楼的业主回家要更加麻烦,因为整个3幢的单元楼,一个都到不了地下室。
据业主们说,小区实行人车分流,平时如果开车运货,其他楼幢业主可以走地下室直接入户,但他们却要绕好几个弯。不过同时记者也留意到,为了弥补这几幢楼无法直通地下室的问题,小区建有一部公共电梯。电梯位置比较中心,相当于给不能直达地下室的住户单独开了一个门。
王先生认为,单元楼无法直接连通地下室,是一个重大瑕疵。可查看购房合同,记者却发现,商品房基本情况的条款中,特别提到,小区2号楼、4号楼为7层,地下1层。可实际情况是,2号楼、4号楼只有部分单元有地下室。而3号楼没有地下室的问题,在合同中没有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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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设计本就如此
地下室不通是否提前告知?
在采访中,几位业主提到,当初买房子的时候,他们对于单元楼无法连通地下室的问题,并不知情,而合同中的表述,似乎又有些含糊,3号楼无法连通地下室的问题,在合同中更是没有提及。据业主们说,开发商没有解释产生问题的原因,只是给了补偿,买车位可以便宜3万元。
杭州望梅华庭小区的开发商是金地集团,由于小区已经交付1年多,售楼处已经撤场,记者通过400官方电话联系了金地集团。随后,金地集团的一位客服经理主动添加了记者的微信,对方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但就此事给了一份情况说明。
首先,望梅华庭小区根据规划设计方案,整体设置地下一层,其中部分楼幢单元不设地下室,但这是根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的;另外,公司考虑到部分业主进出便利的问题,给予了相应车位价款的优惠,大部分业主也接受了优惠政策并签署相关协议;最后,对于未购车位部分业主,公司已经按约向业主交付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标的物,不存在任何违约。
但对于这个说法,业主们显然不认可。有业主表示,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没提到过部分单元楼无法直通地下室的不利因素。
那么金地方面作为开发商,为什么会采用这样的设计,又为什么要拿出三万元的车位优惠呢?面对记者的提问,这位客服经理表示,规划设计中既无地下室设计,与竣工图纸一并相符,项目已于2021年5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需要答复的都在上述答复内容中,其他问题不再做一一回复。
根据开发商的说法,小区2、3、4号楼的地下室从一开始就是如此设计规划,项目完成后也通过了验收备案。针对这个情况,记者向辖区的杭州临平区自然规划局进行了了解。
杭州临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科科长彭思远介绍,开发商的方案和规划核验许可的内容是相符的:“这几幢楼确实在设计方案的时候就没有设计地下室,但是指标都是符合的。当时房产销售的时候,可能没有把这个作为不利因素公示出来或者没有告知业主,业主在选房的时候可能不知道这个情况。”
针对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瞒实情或者虚假宣传的情况,记者也向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做了反映,主管部门表示,他们会立刻介入调查,尽快给业主一个答复。同时,部分业主也已经提起诉讼。
针对此事,记者也帮忙咨询了小强帮忙团的律师。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赵公明
地下室如果是不正常或者是不存在的,这是个重大事项,是需要进行明确告知的,甚至需要有加粗提示的,消费者也是有知情权的,如果说合同不存在明确约定的,就要由法院来酌定,由此可能造成多大的损失,来进行赔付。
(小强热线浙江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