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2023年土地规划资质等级标准最新规定

  资质参谋

  广东省梅州市2023年土地规划资质等级标准(试行):

  1、从事土地规划业务,必须持有省厅颁发的土地规划资质证书,申请城市、县(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持有省厅颁发的城市用总体规划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2、申请建设用地规划的,应持有省厅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申请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应持有省厅颁发的城镇体系规划专业乙级资质证书。

  4、申请土地整治、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应持有省厅颁发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

  7、申请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工程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应持有省厅颁发的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单位乙级资质证书。

  8、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时,应持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选址意见书。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质等级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市(州)、县(区)两个级别,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市(州)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本标准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单位中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土地调查与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土地权属调查与地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空间信息系统应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技术、质量、经济、财务管理制度;

  (三)有专门从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人员,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四)近5年内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10项以上,其中包括1项以上国家级、4项以上省级或8项以上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五)近5年内完成国家、省、市重大专项用地规划编制任务不少于4项。

  (六)近5年内完成国家级重大土地整治项目不少于3个,省级重大土地整治项目不少于2个,市级重大土地整治项目不少于1个。

  三、申报材料

  (1)土地规划资质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从事土地规划业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有关设备清单及专用软件。

  四、审批程序

  1、企业申请:企业向所在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区)国土资源局向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2、市级国土资源局审核:市国土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3、上报省级国土资源厅审批: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初审意见及所需材料报省级国土资源厅。

  4、省级国土资源厅审批:省级国土资源厅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批意见,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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