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机构调整:这个单位越改越大,人越来越多,权力却越来越小!

  在县级机构中,有这样一个单位的调整非常有意思,在历次的机构调整中,往往它都是合并了别人,导致单位越来越大,人员越来越多,但奇怪的是,它的权力却越来越小,这个单位就是各地的文旅局。我们去看一看,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奇怪的情况呢?

  

  文旅局,顾名思义,大家都知道它的职能主要就是主管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事务。最先这两个单位是分开的,文化部门存在的时间非常长,而旅游部门相对要短一些,各地的旅游部门几乎都是从文化部门中分离出来的。俗话说文旅不分家,以前,旅游在很多地方都只是文化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但随着旅游业越来越受到重视,很多有旅游资源的地方几乎都把旅游部门单独出来,成为独立的政府工作部门,这项改革大概是在15年之前。

  

  但文旅分开之没有几年,随着国家大部制改革的推进,以及文旅融合的大趋势,从上至下又把旅游和文化部门合并在了一起。成为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而且在各级政府组成部门中,不管是编制人员还是职能职责都算是比较大的,凡是涉及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事项,都由文旅部门来主管。

  

  可是,随着历次机构改革的推进,文旅部门在机构上虽然没有被拆分,但是在职能上却不断的收缩。比如在上一轮的机构改革中,就把知识产权的相关职能划分出去放到了教育局,因为教育局和县级科技局进行了整合,主管知识产权有关职能;把文化出版、电影电视的相关职能划转给了党委宣传部门,职能进行了第一次收缩。

  

  在县级以上行政机构改革中,又把体育方面的职能划转给教育局,教育局在很多地方重新更名为教育体育局。并且明确,文旅部门在文化方面的很多职能需要受到党委宣传部门的管辖,也就是说,它除了是政府工作部门,受到县级政府管辖之外,很多涉及文化方面、宣传思想方面比较重要的工作,还要受到党委宣传部门的管理。权力再次缩水,这算是文旅部门职能的第二次收缩。

  

  在综合执法改革之中,文旅部门关于文化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权又被划走,被放到了各地成立的综合行政部门统一来行使,相当于文旅部门失去了执法权,只有工作的监管权,这算是文旅部门职能的第三次收缩。

  所以,大家看看,文旅部门之前整合了旅游部门、体育部门,在一个县里算是比较大的,他们的人员往往比一个乡镇的人员还多,但职权却在历次改革中却逐渐被蚕食,某种意义上说,它算是机构越改越大,人员越改越多,但权力越改越小的典型单位。大家觉得呢?是这样吗?欢迎大家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