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古代的“千刀万剐”究竟是什么刑法?行刑人又该怎么选择?

  原标题:古代的“千刀万剐”究竟是什么刑法?行刑人又该怎么选择?

  古代的所谓千刀万剐,其实就是刑律里凌迟处死的另一种说法,也是刑律死刑里最残酷的一种,是对那种特别让人痛恨的死刑犯的一种极端处决方法。

  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这种死刑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社会危害极大,民愤极大,广大人民群众痛恨得无以复加,不知道应该怎么惩办这种人才好,一刀杀了,大家都感觉太便宜这个罪犯了,故此,才会用刑律中最残酷、最恶毒、最让罪犯不舒服的律条处死:凌迟。 凌迟,就是把犯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但又不能让他那么轻松地死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但还不打算让犯人马上就死,让其慢慢享受到最大的痛苦,意在震慑那些潜在的犯罪者。

  肢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

  有人说,凌迟应该达到3600刀,也有说1200刀,犯人才应该死,否则就说明行刑人水平有限,不成功。 作为古代王权时代的刑律,尽管凌迟这种刑法在我国古代典籍中记载很多,但其实并没有明确必须达到多少刀的说法。

  到清朝时,凌迟,一般俗称为“十六刀”、“三十二刀”、“三百六十刀”等几种。不过我们不清楚是否真有这些数目,或只是虚构的数目。明朝时期的“刀”,有切伤和“多”之意,数目累加,行刑时间延长。

  比如关汉卿《窦娥冤》载:就有“剐一百二十刀处死”的说法。我认为,这仍然是一种虚构的数字,不一定非得达到120刀。 总之,是不想让死刑犯那么痛快地死去罢了。既有其不尊重人性的消极成分,也有其震慑犯罪的积极意义。

  至于说这个行刑者是怎么选出来的,这个应该是比较简单的。

  我们知道,不管什么时代,也不管是什么行业,都不是适合每个人的。古代的行刑者,不像后来的行刑是用枪,古代主要是以刀作为行刑工具。按照这个思路,我们预设了几种刽子手的选项。

  一,心理素质一定要过硬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杀猫、杀狗、杀鸡、杀鸭,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更何况是每天的职业是杀人。由此我们也可以想到,行刑人具备的一些基本心理素质。

  二,从杀生行业里选

  作为刽子手,肯定不能是杀人犯,因为但凡是杀人犯,基本上都被处决了。而且他们也不符合行刑者的条件。行刑者是一种职业,不是罪人。

  因此必须是从杀生行里选。故此,我个人认为,很多刽子手最早应该都当过屠夫。比如杀猪多少年以后,他才有胆量当刽子手去杀那些罪犯。

  三,穷困潦倒的人 作为一种特殊行业,特殊工种,一般人是不会去干的,也干不了。但有些穷困潦倒的人,或许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会走上这条路。比如大多数太监,就是因为家里穷困潦倒,不得已走进皇宫内院,当了太监的。既要承受身体上的不适,也要承受精神上的折磨。

  四,传承

  有些应该是子承父业,但大多数应该是跟着师傅学的。因为这种人很少有后代。

  结论 不管怎么说,刽子手,作为一种特殊职业,不管这个犯人生前怎么作恶,他毕竟也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而且,杀生害命这种营生,一般正经人家的子弟肯定是不会去做的。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影响,杀生毕竟是一种损阴丧德的行为。

  另外,这种人很难娶到老婆。试想一下,哪个正经人家的女儿,会找一个刽子手当丈夫呢?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

  但作为一种职业,再怎么特殊,也总得有人去干。

  当然,既然是一种职业,它里面肯定也有一些不为人知的技术含量在,尤其是执行那些需要凌迟处死的犯人。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