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首项国家标准出台
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落实情况。
为解决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问题,今年3月,《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成为我国社会工作服务业第二项,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第一项国家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共青团中央在80个地区持续开展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促进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助力未成年被害人回归快乐生活,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第一项国家标准
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首都师范大学设立“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研究基地”,这是最高检在全国建立的第三个与未检业务有关的国家级研究基地。
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研究基地主任、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雷兴山介绍,为解决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问题,研究基地受最高检、团中央、民政部委托,参与研发《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
今年3月,此项国家标准已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成为我国社会工作服务业第二项,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第一项国家标准。
雷兴山介绍,国标以服务通用基础体系、服务提供体系、服务保障体系为基础框架,共分为15个章节,明确提出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原则与伦理,规定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中7项主要服务的流程、内容和方法,并对服务管理、服务评估和服务保障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第1-3章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术语和定义。第4章介绍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原则和伦理,指明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思路和行动准则。第5-11章对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中的不良行为干预、严重不良行为矫治、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帮教、被害人保护救助、家事案件观护等7项服务的流程与内容作出了细致规定。第12章介绍了服务中使用的工作方法,包括一般方法和9种特定方法。第13-15章则对服务管理、服务评估、服务保障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雷兴山介绍,研究基地进一步将持续针对司法社工服务领域开展国家标准研发。
“我们将在最高检、团中央、民政部等相关部门的推动下,深入研发社会调查、被害人救助、犯罪未成年人帮教等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的国家标准,以满足基层司法机关和社会组织的需要,更持续深入支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他说。
社会支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2019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共青团中央在全国40个地区开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2021年10月在80个地区持续开展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
那艳芳介绍,各地检察机关和共青团组织扎实推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涉案未成年人矫治、保护救助等工作,向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从谈心谈话、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社会观护,到人格甄别、心理疏导、家庭指导、对监护人监护意愿和监护条件调查评估、落实就学就业安置等支持,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促进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助力未成年被害人回归快乐生活,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一是社会支持服务内容创新扩展。各示范建设单位在开展基础服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不良行为干预、法治宣传教育等服务,示范建设期间,检察人员携手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累计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帮教服务8.5万人次,覆盖88.65%的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累计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保护救助服务3万余人次,覆盖51.23%的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
二是社会支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通过司法社工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和教育矫治等服务,80个示范建设单位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率为4.7%,低于近五年来未成年人再犯率1.2个百分点。各示范单位引入社会力量提供,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项目的社会组织支持率达到100%。
三是社会支持服务保障力度不断加大。示范建设期间,累计有2.6万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投入、资源联络、组织管理等工作,其中有877人拥有心理咨询师资质,198人拥有家庭教育指导师资质,59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各试点单位共投入7470万余元用于场所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参与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年度审计及年检合格率为100%。社会工作人员力量、社会资源、经费保障进一步规范。
四是社会支持服务更加智能化。检察机关完善与共青团12355平台的沟通协作机制,搭建工作管理和沟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