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转到机关的事业人员会过渡为公务员吗?机构撤销的会下岗吗?

  现在因为公务员的编制是非常有限的,每个地方都要求公务员编制只减不增,所以不管怎么改革,最大的原则就是保持公务员编制不变或减少。

  建鉴于上面的原则,划转到行政机关的事业编制人员,一般是不会过渡为公务员的。最大的可能就是维持现在的身份,保持待遇不变,等这部分人到退休后自然减员,后面招聘的话就是要招公务员了,不允许再招聘事业编制或其他编制人员。

  

  有些人可能会讲,承担行政执法类的事业编制人员可能会转成公务员,这种情况有些地方是有这种可能,但很多地方还是一样,都不会转变身份。前段时间我们这边进行了综合执法的改革,把全市的行执法类相关的职能都划归市综合执法局来统一管理,包括市场监管类执法、旅游执法、环保执法等等。这些从事执法的人员也一并划转,其中就有很多是事业编制人员。我们这边的原则就是保持编制性质不变,保持待遇不变,这些人干到退休自然减员,改革后招聘的人员必须是公务员,还要取得执法资格。

  

  至于后一个关于机构撤销会不会下岗的问题。个人认为也是坚持上面的原则,会划归到承担相应职能的单位,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安置整合、撤销后的分流人员。所以也不必过于担心会下岗,会妥善安排好的。这里面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那就是自筹自支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这类单位改革后,有一部分是会改成企业的,那么其中的一些人可能就会失去事业编制,变成企业人员,但也不至于下岗,只是不会那么稳定,有些改成企业后,经营如果好的话,工资还会增加不少,也有一些经营不善,就会导致工资变少,甚至于下岗,但政府应该会做出承诺,确保人员至少三年内不下岗的。

  

  综合来看,事业编制人员不管是划转到行政机关还是其他单位,基本上都是维持编制不变,保持待遇不变的,极少会转成公务员或者变成企业人员,完全没有必要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