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明确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4月18日,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召开《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介绍文件起草背景、该区今年农业农村重点推进工作。

  《实施意见》作为指导全区“三农”工作的文件,体现了时代性,鲜明地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区的要求,明确新时代新征程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攻方向;保持了延续性,再次聚焦年度重点工作、阶段任务,与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精神一脉相承;突出了针对性,围绕加快建设农业强区,突出当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提出7个方面44条举措。7个方面包括坚决扛稳扛牢稳产保供责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厚植现代农业发展优势;抓好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建设,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富民强村帮促,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乡村建设落地见效,聚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强化乡村振兴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为加快农业强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实施意见》指出,2023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9.29万亩、产量5.05亿斤。深入实施“种业振兴五大行动”,强化海门山羊种质资源保护,力争培育出1个具有市场推广前景的海蜜甜瓜新品种。积极申报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2023年确保全区不出现返贫和新致贫现象,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建设,高质量推进“张謇故里 四季常乐”乡村振兴样板区建设,支持四甲镇三村、悦来镇三村、正余镇四村、海门港新区五村连片规划、组团打造,确保25个示范村、先进村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全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不低于6%。

  全区将以“四区”(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省级生态宜居美丽示范区)联创为牵引,着力建设综合产能强、科技装备强、产业主体强、功能效益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区,奋力推动海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前列,为海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实践,加快打造“一示范四城市”提供坚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