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房屋居住权起纠纷 司法调解化纷争

  

  以案

  说法

  第22期

  欢迎大家关注由“法治简阳”微信公众号推出的普法栏目——《以案说法》。本期节目由简城司法所为大家讲述一起“男女共同生活20年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去世后,其孙子与女方关于居住权问题起争执,司法调解化解纠纷”的案例。

  

  案件经过

  杨某与钟某某于2000年起开始共同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一直居住在简城街道一栋产权属于杨某和黄某某的房屋内。为满足生活需要,双方共同购买了洗衣机、电视机、空调、冰箱等生活用品。2021年,杨某因病去世后,杨某的孙子认为,该房屋属于其爷爷和黄某某的共同财产,钟某某应该搬离该房屋。但钟某某仍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不肯搬离,双方为此产生纠纷。杨某的孙子遂找到简城司法所求助,希望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

  受理案件后,调解员多次邀请杨某的孙子、黄某某和钟某某来到简城司法所进行调解。杨某的孙子和黄某某认为,钟某某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理应搬走。而钟某某认为,其在该房屋中生活并照顾了杨某20余年,购置了相关生活用品,她在这里居住有合理正当的理由,双方就居住权的问题争执不休。

  调解员介入后,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让双方意识到,需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解决纠纷。调解员首先对申请人杨某孙子和黄某某进行开导和劝解。虽然钟某某没有权利居住在该房屋内,但希望申请人能大度一点,考虑到钟某某照顾杨某20余年的份上,尽量让钟某某把自己正在装修中的房屋装修好再搬走。同时,调解员告知申请人,就算要让钟某某搬离该房屋,也要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不能使用过激的行为。

  随后,调解员又对钟某某做工作,告知其在杨某死后已经无权居住在该房屋内,但考虑到钟某某目前的实际情况,申请人同意钟某某暂缓搬离。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双方最终同意协商解决该起纠纷。

  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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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城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汪广全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待钟某某的房屋装修好后,其自愿搬离该房屋,一场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审核/普法与依法治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