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一盒药3800,医生让稍后再吃,家属:人都去世了还等?

  当我们的身体出现不舒服的症状时,大家会选择去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

  

  通过检查报告的结果,医生会开出对症的药品或给出相应的治疗方案,并告知此药的服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可是在河南新乡,却发生了一件让人意外的事情。

  新乡王先生的岳父在医院看病期间,当地的医生开了一盒价格为3800元的处方药,并告知患者家属先不要服用,等待医生的通知。

  可谁知道直到患者去世,这盒药也没有用到。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

  

  了解事情经过前,我们先来看一下什么是处方药。

  由于药品本身的特殊性,所以在生产、销售、使用、研发等过程中都需要受到严格的管理。

  目前,我国的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两种。

  而处方药一般都由医生开具的药品,指的是有处方资格的医生所开的药,这些药品需要从医院的药房购买。

  因为处方药对于用药剂量、服用方法、服用时间等都有特殊的要求,所以必须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

  

  那么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医生会给患者开处方药?

  首先就是新上市的药品。

  因为药品属于新品,所以对其副作用或其它症状还需要做进一步的观察与了解。

  为了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

  其次就是可能会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比如安眠药、吗啡类的止痛药等,这种药品长期服用的话会让患者产生依赖性,所以这类药品的使用属于严格管控的范围,必须要在医生的同意下才可以使用。

  

  还有就是抗癌药品。

  这类药品在服用后一般会引起肠道的变化,患者表现比较明显。

  比如患者会产生食欲不佳、呕吐、头晕等症状,所以要经过医生的批准才可以服用。

  最后就是一些特殊药品。

  比如治疗心脑血的药品,这种药品需要在患者确诊后由医生开出。同时处方药是不能在大众媒体中进行广告宣传的。

  

  由于处方药的特殊性,所以我国对此管理的非常严格。

  处方药是禁止以其它各种形式进行销售、流通的。

  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保证患者的身体安全,避免患者误服不对症的药品后身体产生不良反应。

  因为处方药的治疗效果比较明显,所以医生会根据患者身体的情况来开具相应的药品。

  但是却有患者在确认多发性骨髓瘤后,迟迟吃不到处方药。这是为什么?

  

  新乡王先生的岳父在医院住院期间,医生开了一盒价格为3800元的处方药。当时王先生询问医生此药的服用方法时,医生表示先不要服用,等医生通知。

  作为一名普通人,王先生只能选择听医生的。

  但令王先生没有想到的,直到岳父出院此药还没有服用,无奈之下只好把药带回了家。

  回家后岳父的身体并没有多大的起色,于是王先生再次联系了医生,询问什么时候能服用那盒处方药,医生还是表示让王先生等。

  对此王先生表示,要等到什么时候?

  医生的回答还是一个字“等”。

  

  就这样,直到王先生的岳父去世,这盒3800元的处方药还放在家里没有开封。

  于是王先生找到了记者,并向记者反映了这个情况。

  王先生就想知道,为什么医生开了药还不让吃?

  当记者来到这家医院找到当时开药的医生了解情况时,医生表示此药是在患者住院时开的,也告知患者家属等通知再吃药。

  可是等患者出院时发现此药并不适合患者当时的身体状况,需要患者15天后再服用,所以当时就让他们把药带回家了。

  

  同时医生表示,开出此药后对患者进行检查时发现,患者的身体可能无法承受此药。

  但由于患者后期还是需要此药品的,所以就想等患者身体好转后再服用此药,可结果却是患者直到去世,也没有服用到此药。

  而王先生听完医生的解释后表示,不能接受这个说法。

  

  于是记者又找到了院方,需要就此事给予解决。

  后来院方表示,当时医生在开药时与患者家属在沟通时存在误会。

  经过双方的沟通,将此药的费用3800元给予退款,院方也向记者出示了退款的凭证。

  至此,这件事情也就告一段落了。

  

  可是此事一经曝光后,很多网友认为医生在开处方药之前应该给患者做详细的检查,等检查结果出来后才能开药。

  而不是先开药后检查,这个程序上就是不对的。

  那么网友们说的这个流程对吗?

  患者去医院检查身体时一般是先到门诊挂对应的科室,然后等待排队叫号。

  等叫到自己的号时,告知医生自己身体上的状况。

  医科根据患者的描述和询问,对患者的症状做出对应的治疗方案。比如进一步检查、拍片等事宜。

  等拿到检查结果后,医生再开出相应的药品或治疗意见。

  同时在开药的过程中,医生要遵守以下几点。

  首先就是不得重复开药。

  就是相同药剂、药效的药品不能同时开给患者。

  其次就是不能分解处方药,指的是一天之内不能开两张以上的处方同一种药。

  还有就是不能开超过医师级别的药品,就是说医生只能开符合他医师级别的药品,不可以开跨级别的药。

  

  最后就是药品必须符合患者本身的诊断结果。

  即医生不能乱开药,不能把与治疗无关的药品开给患者。

  同时相关部门规定,处方药的用量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七天,急诊处方药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三天。其它慢性病或特殊症状,处方药的服用时间可以延长,但是医生需要给患者注明。

  

  超过两个诊断结果的处方药必须再开一张药方,不能同时出现在一张药方上。

  此外,相关部门对儿童用药的规范也有明确的服用规定和要求。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有关部门对于药品的使用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而新乡那名医生在给患者开药后才进行检查,明显这种做法就是不正确的。

  

  这也就出现了医生开出药后发现患者根本就无法服用的现状,从而引起患者家属的不满。

  本来看病吃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却被这名医生搞复杂了,相信换成谁也会生气。

  那么作为一名医生,应该如何正确的处理医患关系?

  如今医患关系已经从简单的医生与患者,扩大到医疗活动的全体人员与求医者相关的每一位社会成员。

  而造成医患关系队伍的扩大的主要原因,则是医患关系紧张。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员,需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在对待患者时应该做到有效沟通。

  首先,患者因文化、地域、教育等各方面原因,理解能力存在差异化。此时就需要医务工作者耐心给患者或家属进行解释。

  只有让患者或家属理解了,后边的工作才能顺利进行,才能有效解决医患紧张的关系。

  其次,患者或家属到医院治病,就是希望在医院得到有效的治疗,可以使病情得到缓解。

  这就需要医务工作者有过硬的技术与经验。

  因此医务工作者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和进修,从而提升自己的医疗水平,才能使医患关系得到良好的发展。

  

  最后就是加强医德和医风的建设。

  患者或家属来医院是看病的,他们希望可以通过医生达到治疗的目的。

  虽然医务工作者每天的工作量非常大,但是在对待患者和家属时不要带有个人情绪,加强自身修养的建设。

  所以当医患关系发生问题时,要正确的分清是否为医疗事故。

  如果鉴定为医疗事故,需要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如果事故是由患者或家属造成的,那么应交由院方来解决。

  其实从2000年开始我国部分医院出现过患者打伤医务人员的事件,从而使得医患关系变得更加紧张。

  

  比如2000年时武汉一名医务工作员被患者毁容;

  2001年一患者家属将送其回家的救护人员和医护人员扣留,并向医院索要钱财。

  2003年9月四川一名怀孕的护士被患者家属殴打流产,而这名护士的丈夫也被殴打,此事件发生后很多人要求严惩施暴者。

  2009年湖南某医院百名人把医院门诊大厅封锁并对门诊进行打砸。

  2011年一名患者对于医院治疗效果的不满意,砍死一名医生,从而发泄自己心中的怨恨。

  2012年一名男子突然跑进医院,在医院内打伤三名医务人员。

  2016年一名护士在为儿童患者进行静脉穿刺时,因孩子哭闹不止,从而使穿刺失败。

  当护士打算再一次进行穿刺时,孩子的母亲直接用平板砸向护士,造成护士额头受伤。

  

  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到2021年全国大概有400多起医务人员受伤事件。

  而医疗纠纷案件从2021年以后出现了大幅下降的趋势。

  比如2019年医疗纠纷案件为18112年,2020年医疗纠纷案件为18670件,2021年医疗纠纷案件10746件。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医患关系虽然得到了缓解,但是还未完全得到根治。

  其实大部分医患关系还是患者对于医务人员者的不信任所导致的。

  部分患者或家属不认同医务工作者提出的治疗方案,或者是质疑治疗过程,再加上医务工作者有时缺乏有效的沟通,从而使患者或家属产生医务工作者并没有好好治病的错觉。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医务工作者本身由于某种利益关系,在给患者治疗的过程中多开药。

  当患者或家属发现后,一定会找医院要个说法的。

  毕竟去医院治疗的费用还是比较高的,如果再给患者开一些没有用的药品只会加大患者和家属的经济负担,也会造成不必要的医患事件。

  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患者和医务工作者都能做到相互理解。

  

  因为患者选择去医院看病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让病情得到有效的治疗或控制,而作为医务工作者给患者治病是基本的工作要求。

  相信未来通过科技的进步、观念的更新,医患关系会出现新的变化,从而使医患关系向着良好方向发展,让社会变得更加稳定与安全。

  你是如何看待医患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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