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可以领取啦

  温馨提示:

  滨州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可以领取啦。第一批纸质证书已经发放到我市各报名点,我市考生可以持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也可以登陆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模块”申请邮寄服务。

  1、滨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联系电话

  

  2、关于会计中级资格证书发放

  1.业务流程。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证书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作完毕后,邮寄至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分别邮寄到各市财政局,各市财政局发布领取通知并邮寄到各报名点所属财政局。各级财政部门通过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证书发放管理” 进行证书发放。

  2.证书办理。各市财政局发布领取证书的通知后,成绩合格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至现场领取,也可登陆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模块”申请邮寄服务。具体流程见《证书办理流程图》。

  3、证书办理流程图

  

  

  山东省陆续公布2021年中级领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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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

  2021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自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31日(正常工作日)发放,济南市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在报名审核地所属的区县财政部门领取。

  领取证书有两种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现场领取证书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审核点领取(代领取证书的领取人需携带本人及证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方可);选择邮寄证书可登陆 “济南市财政局官网”会计服务信息采集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邮费到付)。

  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建议大家尽量采取邮寄的方法领取证书。

  如有考生忘记自己当时报名所选择的审核区县,请登陆“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查看自己的证书管理号第十三位至第十五位的号段,按照下面表格各区的号段对照,就可查到自己报名时所选择的区县。

  各区县报名审核点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补发有关事项的公告和证书发放流程》要求进行发放,并对领取证书的和未领取证书的人员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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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

  各区、市财政(金融)局,考试合格人员: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下发至各区、市,现将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邮寄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登陆 “烟台会计信息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服务,按要求填写邮寄信息,上传身份证扫描件。

  (二)现场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集中领取的时间内,前往网报时所选的区、市财政局领取。

  二、领取时间、地点

  (一)领取时间

  考试合格人员集中领取时间:2022年4月6日-4月29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所属区、市财政部门。

  (二)现场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

  证书管理号第12至15位,为领取地的区、市财政局代码。如XXXXXXXXXXX0651XXXXX,领取地点为高新区财政局。各区、市财政局代码及领取地点、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三、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出示代领人及证书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四、注意事项

  (一)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具体领取方式由各区、市财政局自行确定。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由各自证书发放机构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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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通信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现就东营市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证书发放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参加东营 市组织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发证机构

  东营市各考试报名审核点县区(开发区)财政局负责会计中级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三、证书发放管理

  (一)证书办理流程

  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证书已下发到各考试报名审核点县区(开发区)财政局。参加2021年度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至现场领取,或由代领人持成绩合格人员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至现场领取;也可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模块”申请邮寄服务(注:邮费到付)。

  具体流程见附件:《证书办理流程图》。

  (二)证书领取点及电话

  

  (三)证书现场领取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前往现场领取证书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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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

  各位考生:

  自2022年3月7日起,在济宁市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可以领取资格证书。

  一、证书领取方式

  (一)网上申请邮寄。登陆 “济宁会计信息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服务,按要求填写邮寄信息,上传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申请人须详细、完整地填写邮寄地址、电话等信息,因信息有误或不详细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所需费用为邮政EMS到付。

  (二)现场领取。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集中领取的时间内,前往报名所在的区(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如为代领,需持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现场领取证书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截止。

  二、证书管理号查询

  忘记具体报名点的考生,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成绩合格人员信息查询—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电子版),通过证书管理号查询所属各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证书管理号第14至15位,为领取地代码,如XXXXXXXXXXX53XXXXXX,领取地点为任城区财政局会计科。济宁市14个领取点详细信息见附件1。

  三、证书销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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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

  2021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发至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

  自3月7日至4月31日(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集中发放。

  领取证书有‘自取或邮寄’两种方式。

  自取证书的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审核点领取(代领取证书的领取人需携带本人及证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选择邮寄证书可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版块-“信息采集-直接进入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邮资到付)服务(为确保证书安全,建议留本人的邮寄地址)。各报名点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补发有关事项的公告》中证书发放流程要求进行发放,并认真做好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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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 :

  各区市财政局、国家级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南海新区财政与审计局、各考生: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中级格证书已经下发至各区市财政部门。现将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须知

  为加强证书管理,确保证书发放安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请考试合格的考生于规定日期内集中领取,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财政管理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按时领取的证书,将统一回收销毁。

  二、领取方式

  (一)现场领取。考试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考试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出示本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邮寄领取。考试合格人员登录威海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平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证书邮寄申请入口(http://124.128.19.221:82/account-collect-client-sd/certificate/certificate-post-apply/login.html),并上传身份证扫描件,进行证书邮寄申请。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进行邮寄,邮寄费用由本人负担。

  三、集中办理时间

  (一)现场领取时间:2022年3月7日至3月18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环翠区截止到3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邮寄申请时间:2021年3月7日至4月7日。

  四、报名点查询确认

  现场领取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可先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成绩合格人员信息查询入口(http://60.208.116.171:81/pas/querycert.jsp),查询到 “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证书管理号”,参照本通知的《证书管理号与报名点对照表》确认报名点,再至报名点现场领取证书。

  证书管理号与报名点对照表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威海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考试合格人员前往现场领取证书,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注意加强个人卫生防护,自觉配合工作人员体温检测,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具体领取方式由各区市财政部门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