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激动地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此刻被救助人的亲属一边抹泪一边哽咽地说到。

  为扎实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到实处,帮助涉案困难当事人舒缓生活压力,近日,临沂中院赔偿办主任徐方升带队来到一起犯虐待罪、故意伤害被害人王某某家中,为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依法救助—司法救助未成年人

  临沂中院刑三庭在办理一起犯虐待罪、故意伤害案件中,发现被害人王某某的情况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与中院赔偿办联合实地走访调查核实该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经济情况。中院赔偿办与所在学校、当地民政部门、村委进行深入交流,得知王某某品学兼优,积极上进,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王某某进行司法救助。

  联动救助—积极争取更多救助金

  鉴于其复杂困难情况,临沂中院赔偿办主动联系省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希望通过联动救助的方式争取更多的救助金,缓解王某某生活困难压力。省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在审查案情后,决定对王某某进行司法救助。

  精准救助—保证救助金专款专用

  考虑到王某某家庭关系复杂,为确保救助金专款专用切实用于王某某的学习和生活保障,临沂中院赔偿办征询王某某意见后,与王某某就读学校校长协商讨论,决定由学校保管救助资金,并发函说明救助金使用方式,规定本救助金用于王某某教育及生活支出,每年支出不得超过1万元,保障王某某高中前的基本教育生活所需。

  多元救助—提供更多社会关怀

  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临沂中院赔偿办主动与该乡镇教育部门、学校联系,协调解决王某某因生病休学期间学籍的衔接问题,据了解,王某某的学籍问题已得到部分解决,其他程序正有序推进中。临沂中院行政庭赔偿办党支部还进行了爱心捐款,给王某某送去了生活用品,鼓励其努力学习,成长进步。

  原标题:《司法救助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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