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省际合作新样板 浙江出台“十二条”支持湖州这一合作区发展

  地跨长兴、安吉两地的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是长三角产业合作区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长三角省际合作发展的重要平台。昨日,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媒体吹风会,解读日前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高质量建设发展的政策意见》。

  《政策意见》共包含12条政策,涉及开展一体化制度创新、提升产业和创新能力、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夯实要素支持保障4方面内容。

  在开展一体化制度创新方面,围绕规划统筹、要素流动、项目合作、飞地互建、能源互济等,提出开展多领域一体化制度创新,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协调推进落实长三角产业合作区发展规划、改革事项及重大项目,支持参与长三角地区干部互派挂职、跟班学习和实践锻炼等。

  在提升产业和创新能力方面,围绕提升核心产业综合竞争力,提出打造国内知名高端装备产业基地,建设绿色工厂,实施跨区域产业链“链长制”;围绕打造引领性产业创新平台,高水平共建长三角(湖州)智能制造产业园等跨区域产业合作园区,打造长三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集聚区;围绕推动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支持围绕产业链布局职业院校,建设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探索高层次人才跨区域互认机制;围绕推动新型贸易发展,支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与保税物流中心、综合保税区联动发展等。

  在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围绕构建互联互通交通运输体系,提出支持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内重要交通项目纳入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合肥至温州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项目;围绕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预先布局“5G+边缘云计算中心”,按照设区市标准规划建设综合能源基础设施;围绕推动生态环境互保共治,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减污降碳试点,推动跨部门跨地区的生态环保信息互联互通;围绕支持教育医疗领域合作,支持省内外优质教育集团在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办学或合作办学,深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

  在夯实要素支持保障方面,围绕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省市县共同出资设立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加大绿色金融供给力度;围绕创新土地要素统筹,在国家政策允许前提下,支持长兴县、安吉县探索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异地补划工作,支持省监狱管理局、省南湖监狱与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进行土地合作开发;围绕加强环境要素保障和用能支持,提出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经充分挖潜后确有困难的缺口部分,由省市统筹解决,持续探索省际电力互济互保新模式等。

  去年1月4日,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正式挂牌,范围包括长兴县泗安镇和安吉县天子湖镇部分区域,核心区规划面积86.9平方公里。合作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王伟新介绍,挂牌一年多来,合作区累计招引3亿元以上项目32个,攻坚完成征地近6000亩、拆迁400余户,腾出低效用地近1400亩,省际毗邻地区合作、跨省域产业合作初见成效,整体影响力不断扩大。未来,合作区将以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地瓜经济”提能升级、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个“一号工程”为引领,在科技创新、开放合作、营商环境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实现高质量赶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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