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布!晋江学校秋季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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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发布!晋江学校秋季招生方案!

  晋江学校(小学部)

  2023年秋招生方案

  根据《晋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江市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教综〔2023〕33号),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晋江学校2023年小学部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分类招生、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原则。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4个班,120人。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

  三、招生方法

  (一)优先招生对象

  1.霞茂村、紫星村征迁对象中的“两一致”对象;

  (备注:其中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外祖父(母)同落户该村,父(母)在该村拥有个人房产、实际居住的,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照顾入学(下同),学校容量不足时,只参与派位入学)

  2.紫帽镇及泉州市综合保税区区域内的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子女;

  3.符合我市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4.紫帽片区范围内,2019年6月14日以后招拍挂的地块住宅“两一致”业主子女,在学校容量不足时,本部分入学对象采用派位形式入学。

  (二)过渡派位招生对象。

  依据招生计划,扣除优先招生名额后,剩余学位派位招收紫帽镇如下对象“两一致”适龄儿童:

  1.依据招生计划,扣除优先招生名额后,剩余学位优先派位招收:浯垵、塘头、洋店、紫湖、园坂(张园)紫帽片区征迁对象中“两一致”对象的子女30名(若剩余学位不足30名,则只按剩余学位派位);

  2.若还有剩余学位,派位招收紫帽区域内其他原住居民 “两一致”对象子女。

  四、其他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晋江学校(初中部)

  2023年秋招生方案

  根据省、泉州市有关文件和《关于印发2023年晋江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教综〔2023〕3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晋江学校2023年初中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招生原则。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初中一年级计划招收6个班,240人。

  三、招生对象

  (一)面向紫帽镇招收160名小学毕业生

  (1)优先招收对象

  1.霞茂村、紫星村征迁对象中的“两一致”对象;

  备注:其中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外祖父(母)同落户本村,且父(母)在本村拥有个人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照顾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只参与派位入学;

  2.紫帽镇及泉州市综合保税区区域内的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子女;

  3.符合我市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4.晋江学校教职工子女;

  5.紫帽片区范围内,2019年6月14日以后招拍挂的地块住宅业主(符合“购房、落户、实际入住”条件)子女。学校容量不足时,只参与派位入学。

  (2)派位招收对象

  1.优先派位招收:浯垵、塘头、洋店、紫湖、园坂(张园)紫帽片区征迁对象中“两一致”对象的子女不超过30名;

  2.派位招收紫帽区域内原住居民子女不超过10名。

  (二)面向全市招收80名小学毕业生

  (1)招生对象

  面向全市持有晋江市户籍(含晋江市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派位招收80名。除上述之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纳入派位生的招生对象:

  ①父(母)户籍在晋江市的港澳台侨户籍小学毕业生;

  ②在晋江市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子女;

  ③晋江市“荣誉市民”的子女;

  ④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授予消防救援衔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的子女参照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执行;

  ⑤工作地在我市的泉州市第四、第五层次优秀人才子女。

  (2)招生办法

  电脑派位招生办法:采取学生自愿到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在教育局监督下进行资格审核,公示报名情况,并根据招生计划公开进行电脑派位。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符合招生条件的直接给予录取。符合参加电脑派位的双胞胎(含多胞胎)小学毕业生可向招生学校申请签约捆绑参加电脑派位。

  (3)工作要求

  参与晋江学校派位的,若具备其他学校派位招生条件,可同时报名。如其他学校未中签,可继续参与晋江学校派位招生。已被民办学校录取或确定就读其它公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不应再报名参加电脑派位,避免学位浪费。电脑派位后,不得改变意愿选择就读其它学校。

  电脑派位应请公证处作公证,并邀请有关领导和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小学毕业生家长代表及媒体代表参加,实行公开电脑派位,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合理。招生工作全过程应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法纪监督。

  (4)招生时间

  招生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审核,第一阶段安排在6月20日至21日,6月28日公示片区符合参加电脑派位条件的对象;第二阶段安排在7月6日至7月7日,7月8日公示片区符合参加电脑派位条件的对象,7月10日左右组织电脑派位。

  四、其他

  1.“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父(母)房产,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2.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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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晋江市教育局

  记者 | 张雅施

  编辑 | 陈婉君

  审核 | 黄昌木 张镇业 陈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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