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八小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原标题:靖边八小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靖边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

  (二)坚持学校招生、部门联审原则。

  (三)坚持均衡配置师资原则。

  (四)坚持均衡编班原则。

  (五)坚持信息公开原则。

  二、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6个班,每班54人,共计324人。

  四、招生范围

  长庆路以东,青银高速以南,晨光巷与林荫路(龙山路至青银高速段)以西,龙山路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办法

  分以下六个批次开展招生工作: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且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落入户籍和房屋产权办理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之前,不含9月1日。下同)。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靖边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含在学校片区内拥有直接与政府租赁的公租房、廉租房)。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非靖边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含在学校片区内拥有直接与政府租赁的公租房、廉租房)。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学校片区户籍,但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靖边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六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均为非靖边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

  六、招生规程

  (一)方案发布

  根据《靖边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方案,并将招生方案报教体局审定后于 6月22日前向社会公布。

  (二)网上报名

  2023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必须于 6月27日至30日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适龄儿童入学网上报名和学位申请,逾期无法补报。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打印《入学申请表》,备资料受理时使用。

  (三)资料受理

  7月11日至7月12日。适龄儿童家长持《入学申请表》等资格审核所需资料,递交学校进行资格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资格联审

  学校汇总新生入学信息,会同公安局、张家畔街道办、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对家长提供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联审。 7月20日前完成联审。同时,配合教体局招生工作人员对资审结果进行复核。信息复核后学校及时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若有家长提供虚假证件,借用他人房产(水、电、天然气)手续、虚假过户等扰乱招生秩序行为,取消其子女划片入学资格,并由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因未按时递交入学资料,导致无法参加资格审核,造成延误入学的由家长自行负责。

  (五)志愿填报与确认

  资格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于 7月24日至25日由监护人登录榆林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志愿填报与确认,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与确认将不予录取。

  (六)网上录取

  8月23日至24日进行,学校根据教体局安排分阶段录取,按照志愿顺序和批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七)均衡编班

  我校统一采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均衡编班,编班过程全程向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公开,并接受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编班信息随后公布。

  (八)入学报名

  凡被我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于 8月27日到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2023年我校招生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成立了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冀世佳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并将学校招生方案及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教体局备案。领导小组将依据教体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做好本辖区招生、资格审核及报名工作,确保我校辖区内适龄儿童“有学上、上好学”的需求。

  (二)严肃工作纪律。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划片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照顾关系违规招生,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捐资、征地等名义与学校联系招生。招生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招生中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执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失责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学校畅通举报渠道,设置了咨询(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强化信息公开。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对招生政策进行宣传,设立新生入学接待室,有专人负责,在学校大门口张贴学校招生方案、咨询电话,积极为家长提供政策解读等咨询服务。与招生区域内幼儿园进行幼小衔接活动,让家长和孩子走进学校、了解学校,为广大家长选择就读学校提供实地考察机会,同时,利用衔接体验活动,进行招生政策解读和招生宣传,让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学校办学情况;利用微信平台等媒介宣传招生工作,拓宽学校的招生宣传和咨询的渠道;在主要街道、社区、小区内发放招生资料和张贴标语,让更多家长了解招生政策、选择学校。学校全面推行信息公开。招生结束后,学校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对资审结果、均衡编班结果等及时进行公示。

  (四)严格均衡编班。学校统一采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整个编班过程向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公开,并接受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学生编班花名、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名单当场公开。编班花名公布后不变动,任课教师公布后不无故变动,编班后学生不随意变动,在编班工作上,我们严格实行班级人数、班级生源和师资搭配“三均衡”,不设立子弟班和重点班。

  (五)严格学籍管理。学校按照“一生一档、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本校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建档名单以录取名单为准,逾期未报到入学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县外学校违规在靖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八、有关说明

  (一)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1.户口簿材料:监护人与父母同住的,须全家人都在一个户口簿上,并提供原件及户主、监护人、儿童的相关页复印件;适龄儿童户口应与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如特殊原因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住房证明材料: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如无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水、电、天然气缴费原始发票等原始资料。

  (二)我校片区教育集团正式教职工子女,按照文件精神予以录取。

  (三)适龄残疾儿童如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请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四)学校建立多部门联动审核机制,与公安局、住建局、不动产登记局、张家畔街道等部门对户籍、住房情况进行联合审核。

  招生咨询电话:

  靖边县第八小学

  2023年6月22日

  

  来源:靖边县第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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