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各省高考录取日程汇总(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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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招录取工作将于7月6日至29日进行,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高招录取分批次进行,考生要关注所报批次的录取时间安排。一起来看详情~

  高校在京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参加不同批次(类型)录取的高校,分别执行不同批次(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简称“特殊类型招生线”)。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

  参加本科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学考等级考成绩构成,总成绩满分值为750分。高校将统一高考成绩、学考等级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高职(专科)阶段采用“统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模式,专科录取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历史、思想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门)中选定2门作为资格要求,考生相应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能投档。专科录取时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各自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顺序志愿投档方式: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计划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

  本科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专业组。当报考同一志愿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该志愿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选考三科总成绩(美术类依次比较美术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志愿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高职(专科)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符合要求且有计划余额的志愿。当报考同一志愿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该志愿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美术类依次比较美术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志愿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本科提前批艺术类A段和普通类B段不设置征集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期间,征集志愿填报时间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一)提前录取的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院校7月4日至14日录取。

  (二)提前录取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9日至10日。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生”第一批本科院校(含提前一批本科院校)7月11日至12日录取。

  (三)提前录取的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4日。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生”第二批本科院校(含“专项生”提前二批本科院校)7月15日至16日录取。

  (四)免费医学定向、公费农科生院校7月17日录取。

  (一)第一批本科A类院校7月17日至20日录取;

  第一批本科A1类院校7月20日至21日录取;

  第一批本科B类院校7月22日至25日录取。

  (二)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7月27日至30日录取;

  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8月2日至4日录取。

  (三)第二批本科C类院校8月7日至11日录取。

  高本贯通院校8月14日至15日录取。

  (一)提前录取的专科(高职)院校8月16日录取。

  (二)专科(高职)院校8月17日至26日录取。

  所有院校均不设服从调剂志愿。各批次按相关规定投档后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分批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置视当批院校缺额情况确定。请考生随时浏览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发布的征集志愿公告。

  

  (一)意向填报安排

  6月26日:填报军事、公安、司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本科提前(含有关高校的国家专项计划)和专科提前录取院校类别意向,相关考生接受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在阅档遴选或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后,生源不足时,根据录取安排,适时安排意向征集。

  (二)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及录取安排

  7月2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A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3日:本科提前批A艺术体育院校开始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2日左右: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B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13日左右:本科提前批B艺术体育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0日左右: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C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7月21日左右:本科提前批C艺术体育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三)提前批非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及录取安排

  7月7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A和专科提前批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7月8日:相关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0日:本科提前批A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专科提前批中需进行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能测试的公安、司法类等院校(专业)录取结束。

  7月11日:考生第一次填报本科提前批B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

  7月12日:本科提前批B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14日:本科提前批B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院校录取结束。

  7月15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一批志愿。

  7月16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1日:本科一批录取结束。

  7月22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一批B志愿。填报结束后,本科一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24日:本科一批B录取结束。

  7月25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二批志愿。

  7月26日: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7月31日:本科二批录取结束。

  8月1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本科二批B志愿。填报结束后,本科二批B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8月2日:本科二批B录取结束。

  8月3日: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高职高专批志愿。

  8月3日晚:院校下载考生第一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前一志愿完成录取后,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征集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

  8月8日:高职高专批录取结束。

  更多详细内容请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查阅《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7日至8月15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香港、强基计划招生院校录取:7月7日前。

  2.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7月12日至18日。

  (1)7月12日至15日,第一阶段录取。

  (2)7月16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3)7月16日18:00至18日,补充录取。

  3.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招生录取:7月17日至18日。

  4.本科批院校录取:7月20日至8月1日。

  (1)7月20日至24日11:00,第一阶段录取。

  (2)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7月25日8:00—15: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②7月26日15:00至7月28日11:00,补充录取。

  (3)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7月29日8:00—15: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②7月30日15:00至8月1日,补充录取。

  5.高职(专科)提前批院校录取:8月2日至6日。

  6.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8月7日至15日。

  (1)第一阶段录取:8月7日至8月9日11:00。

  (2)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8月10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②8月10日18:00至8月12日11:00,补充录取。

  (3)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8月13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②8月13日18:00至8月15日,补充录取。

  1.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7月7日至10日。

  2.本科批院校录取:7月11日至23日。

  (1)7月11日至14日,第一阶段 平行志愿院校录取。

  (2)7月15日至18日,第二阶段 有序志愿院校录取。

  (3)7月19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4)7月19日18:00至23日,第一阶段、第二阶段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7月25日至8月1日。

  (1)7月25日,第一阶段 平行志愿院校录取。

  (2)7月26日至29日,第二阶段 有序志愿院校录取。

  (3)7月30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4)7月30日18:00至8月1日,第一阶段、第二阶段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7月11日至15日。

  2.本科批院校录取:7月16日至21日。

  (1)7月16日至18日,院校录取。

  (2)7月19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3)7月19日18:00至21日,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3.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7月25日至8月1日。

  (1)7月25日至29日,院校录取。

  (2)7月30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3)7月30日18:00至8月1日,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注:如录取工作时间调整,以"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通知时间为准。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1.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

  (1)军队、公安、消防、司法本科院校,部分普通本科院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设置2个梯度的院校志愿。招飞本科院校,空飞、海飞设置1个院校志愿,民飞设置2个梯度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10日-12日,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12日。

  (2)公安专科院校(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1个院校志愿。录取时间(含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13日-14日。

  (3)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录取的院校,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含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15日-16日。

  2.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院校

  特殊类型招生: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只允许参加上述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填报)。

  录取时间:7月18日。

  A段:重点本科院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院校重点本科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录取时间:7月17日-23日。其中7月17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7月19日-21日投放电子档案及录取,7月22日-23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重点本科院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对换招生、部分中外合作办学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以及地方重点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设置1个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24日-26日,其中7月25日-26日征集志愿录取。

  3.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院校

  A段:普通本科院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的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录取时间:7月27日-8月1日。

  其中7月27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7月28日-30日投放电子档案及录取,7月31日-8月1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普通本科院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对换招生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设置1个院校志愿。

  录取时间:8月2日-4日,其中8月3日-4日征集志愿录取。

  4.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

  公安、司法院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和普通高校招生的航海类和有体检面试等特殊要求的专科专业。设置1个院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6日-7日。其中8月7日征集志愿录取。

  5.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院校

  A段: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和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的专科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8日-13日。其中8月8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8月9日-11日投放电子档案及录取,8月12日-13日征集志愿录取。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 A段: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1个院校志愿。

  录取时间:录取时间:7月5日-8日。

  B段:原“211工程”和“985工程”院校以及经省招委会批准的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1个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8日-9日。

  2.艺术类本科批录取的院校

  A段: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美术与设计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设置1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音乐学类设置32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书法学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录取时间:7月14日-18日,其中7月14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7月17日-18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除艺术类本科批A段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或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2个梯度的院校志愿。

  录取时间:7月19日-23日,其中7月22日-23日征集志愿录取。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院校

  A段: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4日-7日,其中8月4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8月6日-7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除艺术类高职(专科)批A段涵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2个梯度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8日-9日,其中8月9日征集志愿录取。

  1.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院校。体育类本科批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12日-17日,其中7月12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7月16日-17日征集志愿录取。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院校。体育类高职(专科)批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4日-7日,其中8月4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8月6日-7日征集志愿录取。

  

  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如下。

  

  本科提前批次:7月8日—14日录取;

  本科批次:7月18日—25日录取;

  专科批次:8月1日—7日录取。

  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其他院校(主要包括部分院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相关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以及部分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等)。

  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前完成。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批次投档前完成。

  本科提前批次:7月8日—17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专科批次:7月29日—31日录取。各科类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在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科院校组织补录。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一)提前批本科:7月8—13日(艺术类16日结束);

  (二)第一批本科文理类(含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体育类:7月14—23日;艺术类本科平行志愿:7月17—22日;

  (三)第二批本科(文理类,体育类,三校生文理类):7月24日—8月1日;艺术类本科单志愿、三校生类艺术本科:7月23-30日;

  (四)提前批高职(专科):8月2—4日;

  (五)高职(专科):8月5—11日。

  

  

  

  6月24日,据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消息,2023年贵州省高考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7日0时至6月30日18时。

  

  2023年贵州省高考各批次录取时间为:

  香港高校自主招生:7月7日前考生进行录取确认。

  体育艺术类本科院校:7月8日—22日。

  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院校:7月8日—12日。

  文史、理工类国家专项计划:7月13日—16日。

  文史、理工类地方专项计划、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7月17日-19日。

  文史、理工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含少数民族预科):7月20日—25日。

  文史、理工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含少数民族预科):7月26日—8月3日。

  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2日—6日。

  提前高职(专科)院校:8月7日—9日。

  文史、理工类特殊类型招生高职(专科)院校:8月10日—12日。

  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13日—20日。

  录取期间,省招生委员会将设立录取工作组,实行责任制管理,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政策、制度、规定,严格按照录取规则,规范录取程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保2023年高考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据悉,今年贵州省高考报名总人数49.1万人,除参加高职分类等考试录取的考生以外,实际参加高考的人数34.1万人。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下,实现了“平安高考”工作目标。评卷过程中紧盯关键环节、周密组织实施,严格评卷教师遴选,严格评卷场管理,严格制定评分标准,严格评卷过程质量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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