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外婆”不再改“姥姥”!上海教委反应迅速,出版社回应很恶劣

  原标题:“外婆”不再改“姥姥”!上海教委反应迅速,出版社回应很恶劣

  “迅速”是“迅速”,但这个声明一点不“诚挚”,而是很恶劣。

  你真没“认识到”!!!你们的所谓“诚热歉意”,根本没有任何的实际做法,只是把上海市教委的声明“复制”了一遍。

  这是上海市教委的声明:

  这是上海教育出版社的声明:

  除了被责令停用、道歉等没法抄,后面的就是完整抄了一遍!

  这种直接抄上级文件就算解决问题,这种敷衍了事的态度,还真不多见。

  作为一家出版机构,出了这样的事,是完全没把版权当回事,“明知故犯”、装聋作假是百分百的。

  2013年,国家版权局与国家发改委就联合公布了《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明确规定——自教科书出版之日起两个月内,教科书汇编者必须按照《办法》制定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上海教育出版社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作为一家编教科书的出版社,《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不可能不知道,只能说不放在眼里。

  2006年,孙盛起在网上搜索自己的姓名时,发现居然有位老师写了一篇关于自己的文章《向生命鞠躬》的教学讲义,这才知道文章2003年就选入了上海出版社初中七年级的语文教材,但从来没人告诉过他。

  而更早的时候,2004年,赵丽宏就发现自己有10余篇文章被选入人民教育出版社、北师大出版社出的教材。这些教材大多印数几十万上百万,有的已用了10多年。

  赵丽宏表示:“这么多年来,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竟有这么多篇作品被编入了教材,我往往要从一些读者、家长、朋友的口中得知我的某某作品出现在某某省市的语文教材中了……他们(编选者)也从不把收有我文章的教材寄给我。”

  …

  这是十几年前的事,现在,相关法规早出台了,国内很多出版社还是这个德性。

  就看下一个谁找上门,或者再出来个像“外婆改姥姥”这样的热点事件。

  你姥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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