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各个朝代时期的变化

  周礼把女子认定为最下层,且无财产的继承和拥有权。

  

  在这段时期流行过一段时间的男尊女卑,不过当时女子在工作和婚嫁等方面都比较自由,随着周朝的衰落,这个礼节自然也被搁置。

  到夫子所处的春秋战国时代,女子的地位便开始逐渐回升,社会很少再压迫女子,她们可以参与到工商业且独立经营,而在楚国,女子还可以直接上朝议事。

  

  以至秦朝,始皇帝在家庭立法中更是规定,若丈夫出轨女子可杀之无罪,男女家暴同等处罚等,并且女子在婚后还拥有独立的财产权,且受到秦法的保护,只有在妇女犯罪的情况下,她的财产才可以归丈夫所有。

  再之后,便是汉武帝时期,有文学家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让儒家成为了统治阶级的正统思想,为了配合统治阶级的需要,董仲舒提出了三纲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思想。

  

  他明明白白地指出,女人要对丈夫绝对服从,这个主张极度压抑了女子的自由以及财产权,使她们慢慢变成男性的附属品。

  不论是官府还是社会,对女性的束缚都开始越来越重。汉朝之后还有魏晋南北朝,虽说女子地位再度提高,但那也是一个极度昏暗的时期。

  

  隋朝之后的唐朝,由于开放包容的文化氛围以及女帝武则天的成功上位,将女子地位推向了封建社会的顶峰!在唐朝,女子有财产继承权,也有婚姻自主权,她们可以休夫,可以改嫁。

  唐朝以前,女子出行需要戴上只漏出眼睛的纱帽,而在唐朝,女子可穿女扮男装或半露胸裙装,社会包容度和受到的教育普及程度都很高,但依然是以诗书礼仪、音乐和针线活为主。

  

  在唐朝之后的北宋时期,是女子唯一有法定财产继承权的年代,地位同样较高。

  那个时期的她们可以休夫,如果丈夫三年不回家,妻子就有权提出离婚,如果丈夫没有足够能力供养家庭,或妻子被夫家的人欺侮,都可以提出离婚的要求。

  而女子大规模登上政治舞台更是成为常态。甚至,在当时还出现了重女轻男的现象,许多人开始认为,生了个儿子就是多了张嘴,而女儿长大却可以拜师学艺,甚至提高家族的社会地位。

  

  北宋之后的南宋时期,出现了程朱理学,它将佛、道、儒三家合一,希望可以在百姓中创造一个大一统的思想!

  程朱理学以北宋程颢、程颐和南宋朱熹为代表,到明清时期,这个学说被彻底“发扬光大”,女子的地位从这里才真正开始一落千丈。

  那个时期大部分的礼法都是用来限制女性的自由,要求女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妇女改嫁是重罪,基本无法离婚。

  

  除此之外,法律关于夫妻家暴也有双重标准,妻子打丈夫,就要受到惩罚或休妻,严重的甚至会判死刑。而丈夫打妻子,除非致残,否则不管!妇女状告其丈夫或者丈夫的直系亲属,在当时更是违法行为,女子成为了婚姻中男性的私人财产,对嫁妆要求极高。

  从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开始,就对缠足有了尺寸要求,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导致许多女子的脚变形严重,以此来束缚汉家之女。

  我们发现从先秦到唐朝这个时代的民风状态,发现凡是在文化大开放的时期,社会的包容性程度都很高。

  如春秋,百家争鸣,思想多元化,包容性提高。

  

  如秦朝,虽然主尊法家,却也允许儒家和其他学派的存在,包容性同样有所提升。

  到汉朝,罢黜百家之后,反而包容性减少再到大唐,又是一个各族多元化的时代,包容性更是达到了空前的程度!思想文化程度越高,社会的包容性越大中华文明史就是在不断在这一张一弛之间不断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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