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要降职,逐月会脱干,干部退役的痛点还需正确看待

  军官退役,是90%以上的干部都要面临的问题。原来是复员、转业、退休,后来有了自主,现在自主没有了,又有了逐月,但是从长时间的反应看,干部退出现役的痛点始终存在,成为每个干部心中挥之不去的沉重。

  

  首先,作为原来干部退役的重头转业安置来看,降职安置、虚职安置、无视部队经历和任职年限的情况一直存在。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安置时要降一职,这有文件规定。其产生的原因是上世纪中期,干部大多为部队提干,文化水平相对不高,为了提高转业干部素质,尽快适应本职,一般都降1到2职安排。再者是业务不熟,认为部队干部不熟悉地方工作,需要用一定的时间熟悉岗位。三是认为部队干部成长快,级别晋升速度高于地方,为了平衡,需要降职使用。

  

  但是几十年过去了,情况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干部的文化素质普遍较高,军校招生的分数线都在一本以上,甚至更高,直招的军官也都是重点大学的学生,可以说文化素质和水平已经有了根本的转变。再者关于业务的问题,地方公务员的工作除了极少数专业性很强的位置,大部分岗位军转干部都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完全适应。三是干部晋升的速度,新的军官法鼓励长期服役,干部晋升的速度明显变慢,从转业时的年龄看,部队军转干部根本没有年龄优势,所以这个根据也不存在。

  社会在日新月异的变化,所有的政策都发生了变化,只有军队的许多政策停留在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并未得到清理和修改完善。这使得一些不合时宜的东西延续下去,年复一年地伤害着转业干部。现役的干部也背负着严重的后顾之忧,身心受到损伤。对干部来说,降一级就意味着少则三四年甚至七八年白干,降两级更是十几年的付出。换个位置想一想,地方干部能接受得了吗?转业干部又不是违法犯罪,为什么要降职。问题就在于,这个政策并没有真正考虑到军人的利益。每年转业安置时,转业干部要四处求情甚至送礼,苦不堪言。从这一点来看,这个政策亟需改变和完善。

  

  再者关于逐月,原有的自主择业已经没有了,新出台的是逐月领取退役金。这个政策的初衷就是把退役干部推向社会,和地方社保挂钩,走退役金加养老金的路子。这个想法是好的,因为地方安置对于军改后的大龄干部也不是很好的出路,到地方安置,年龄大、没有位置,只有早早的等退休,而推向社会,激励大家更好的工作也是好事。

  可是对于大龄的退役干部来说,再就业很难,并且逐月等于是脱离了原来的干部身份,变成工人,对于我们几千年官本位传统影响的当今社会来说,逐月还需要很大的勇气。没有保底的经济保障,只是靠降低退役金,让他们自己交社保来敦促他们无奈的去选择一些低附加值和低报酬的工作,只能说从部队的辉煌走向了地方的凄凉。这样干部现役期间,为了逐月后的生计着想,只能千方百计的考证、提升学历、参加地方培训,这样还如何保证干部的精力聚焦在打赢上。

  关于复员和退休,就不再赘述,对于以上两种方式,笔者认为应该从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对于安置,部队干部转业时应由部队对其进行全面的考察和鉴定,出具使用意见,建议提职、平职或者降职使用。地方应根据部队鉴定安排转业干部,可以给予几个月的适应期,但是不得任意降职或者变相打折。这样干部在现役工作有动力、退役有保证。

  对于逐月,既然有了好的政策,就要把政策补充完善好。对于四十多岁的退役干部,有专业技能能够在地方从事其他工作的要鼓励,对于找不到工作的也要有一定的保底补助措施,不能干部退役找不到工作,再不交社保,退休后成低保了,那这个政策就把干部弄得忧心忡忡了。

  三是对于退出现役的干部,也是国家的财富,这些人可能很多人不以为然,不就是当过兵吗,有什么稀罕的。可是国家一有战事,这些操枪弄炮、打仗带兵的好手就是强大的后备军。国家要让退役干部有归属感、有荣誉感,除了加大社会国防教育外,还要不折不扣把对退役军人的尊崇从文件落实到一件件实事上,让军人无悔军旅,没有落实的抓紧落实、有错误的尽快纠正,把对军队的尊重转化到切实维护退役军人的切身利益上来,让他们现役流血流汗,退役不再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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