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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附加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出生当月至年满3周岁前1个月)

  标准:定额1000元/月/人头

  父母可选由其中一方100%扣除,也可双方50%,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

  --子女教育(含国外教育)

  -学前教育:3岁至小学入学前1个月

  -学历教育:全日制,小学入学当月至博士毕业当月

  子女包括继子女养子女包括父母之外其他人担任监护人。不包括干子女

  包括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生继续保留的休学 期间,级按规定组织的寒暑假等假期。

  扣除标准和方法同上

  --赡养老人

  老人一位以上,年满60岁 父母,包括继、养父母,无子女隔辈可扣。

  自年满60周岁至赡养义务终止年末。

  标准:定额2000/月,不按人头,只要父母有一方在就能扣。

  扣除方法:独生子女独扣;非独生,分摊扣,最高不过千,可均摊可约定分摊可指定分摊。指定优于约定。约定或指定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住房贷款利息

  本人或配偶,首套,境内住房。自开始还款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当月

  标准:还款期内(最多240个月),定额1000元/月

  扣除方法:婚后购房:选择一方扣除;婚前均有住房:婚后扣一套(一方按标准扣或分别扣除50%)

  --住房租金

  个人和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租房,约定租期开始当月至租期结束当月,提前终止以实际租期为准。(租金扣除不能与房贷扣除同享)

  标准:直辖 省会 计划单列和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1500/月;其他:市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1100/月 不超过100万 800/月

  扣除办法:夫妻同城一方扣,不同城均无房分别扣

  --大病医疗

  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限额80000/年,汇算清缴时扣除。

  本人扣或配偶扣,未成年子女可选一方扣

  --继续教育(境内)

  -学历/学位教育:定额1000元/月,同一学历不超过48个月。

  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选由本人扣除,自入学当月至结束当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证当年定额3600元。

  ------其他扣除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缴费方面:单位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暂不纳税。个人缴费部分,不超过基数4%标准内部分,暂从当期应以税所得额扣除。 超过规定标准部分,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运营方面: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 暂不纳税

  领取:退休领取时无并入综合所得 全额单独计税

  扣除标准: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时,不超过缴费基数4%标准内部分,可以扣除。

  -领取时税率:按月领取 按季领取 出境定居或个人死亡以外的 其他一次性领取, 按照月税率表。 按年领取 出境定居后个人死亡后 其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按综合税率表。

  ---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缴费环节按照12 000元每年的限额标准 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 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领取环节不并 入综合所得 单独按照3%的税率 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缴纳的税款 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

  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 允许在当年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扣除限为2400元 每年或200元每月。( 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 分别计入员工个人的工资 薪金是同个人购买 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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