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这些岗位急需人才!注意报名时间!

  2023年峡山区全员岗位聘任制

  人才公开招聘简章

  为加快推进全区二次创业和高质量发展,潍坊峡山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化管理服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共招聘20人,新聘人员纳入潍坊峡山区全员岗位聘任制管理,执行峡山区人事、薪酬等管理制度。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6.国(境)外留学人员需要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8.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初审、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7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20日11:00-7月25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下同)考试鉴定专栏,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20日11:00-7月25日11:00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20日11:00-7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缴费成功人员须于笔试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供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wfxsqgkzp@163.com中,并拨打峡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36-7739005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4.计划调整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详见附件)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1.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为保证新进入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发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复审结果为准。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所有的毕业证、学位证网上验证结果。应届毕业生网上查询不到结果的,需由毕业院校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7)岗位表中要求的工作经验证明。

  (8)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人。

  3.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详见附件)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所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作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将通过峡山区政务信息网另行公告。

  4.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资格复审、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峡山区政务信息网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将通过峡山区政务信息网另行公告。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成绩公布、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峡山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wfxiashan.gov.cn)实时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关注报考岗位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峡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77390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监督电话:0536-7730709

  附件:2023年峡山区全员岗位聘任制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

  峡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附件:

  

  

  2023年潍坊滨海区

  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国家级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陆域面积541平方公里,海域面积48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60公里,辖央子、大家洼2个街道,有50个行政村、10个城市社区,总人口30万人。先后荣获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滨海区决定组织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计划引进17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七)硕士、博士研究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名。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7.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8.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兼报者取消报名资格。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9:00—7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24日11:00—7月2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考生报名平台”(http://job.weifangweixin.cn/),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7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24日11:00—7月29日16:00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24日11:00—7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打印《滨海区急需紧缺人才公开引进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准考证依笔试通知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参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引进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缴费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详见附件)的引进岗位,计划引进1人的,取消引进计划;计划引进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引进计划。核减和取消引进计划的情况,在潍坊滨海区门户网站(http://www.wfbinhai.gov.cn/)予以公布。

  被取消引进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请引进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潍坊滨海区公开引进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按引进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本次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潍坊滨海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引进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人才引进岗位和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详见附件)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作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按照规定,面试费每人每场次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引进岗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引进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引进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名单,在潍坊滨海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管理培养

  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引进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有关待遇

  引进人员纳入滨海区体制机制改革全员岗位聘任管理,执行相应人事和薪酬等各项管理制度。

  九、有关说明

  本次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引进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潍坊滨海区门户网站(http://www.wfbinhai.gov.cn/)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潍坊滨海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6-5331627

  监督电话:0536-5333005

  潍坊滨海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招聘启事

  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潍坊市行政学院、潍坊社会主义学院)是市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市委开展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为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提高党校办学质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岗位博士研究生。

  一、招聘计划

  根据学科建设需要,拟面向2023年1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党校教师3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管理学类等均可。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党校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能力。

  (四)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诚实守信,遵规守纪。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承诺后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九)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潍坊市行政学院、潍坊社会主义学院)网站(www.wf-swdx.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wfdxzzc@163.com,邮件主题为“党校教师+应聘专业+姓名”。

  报名时间:自启事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于2023年8月15日截止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本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1)个人简历(需将个人科研成果填写清楚,并附相关文献资料页);(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3年12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有本人签名的《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4)学校或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5)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初步审查及筛选

  校(院)政治处对报名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同时综合考量报名人员的科研成果、学习工作经历、岗位匹配度等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确定获得面试资格人员。报名人数不足3人,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现场资格审核

  校(院)政治处向获得面试资格人员发放现场资格审查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职人员应聘的,同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确定面试人员

  对通过初步筛选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答辩的流程为:个人学术陈述、专家提问、答辩回复、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

  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答辩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分别去掉每个测评要素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试讲按照60%的比例,答辩按照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通过校(院)官网公告栏对外公布。

  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在市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的综合得分和考察、体检结果,校(院)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校(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和保障

  1.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在科研方面,对博士人才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3.对在潍坊市区无房的聘用人员,免费提供一年市委党校校内人才公寓。

  4.其他有关人才引进政策规定,详见“人才潍坊”微信公众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博

  联系方式:0536-2189176、0536-2189378

  手机号:15205442989

  邮箱:wfdxzzc@163.com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宝通街669号

  邮编:262406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本启事由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潍坊市行政学院、潍坊社会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中共潍坊市委党校

  2023年7月10日

  潍坊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

  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四)以下人员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综合管理B):

  1.潍坊高新区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潍坊高新区生源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且考核合格。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2.符合潍坊高新区接收安置条件(以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①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②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③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已被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3.潍坊高新区现任职且连续任职满6年、表现突出的社区党组织书记。

  4.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社区工作经历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报考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含相应职级)及以上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10日—7月13日(截至17: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人员于2023年7月11日—7月14日(截至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人文等基础性知识。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均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潍坊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②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③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协议书、服务期满考核材料、服务单位出具的综合鉴定材料、户籍证明等,“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及退役相关证明材料、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证明材料,社区党组织书记须提交任职社区所在街道党工委出具的任职经历证明,乡镇(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报名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自行负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出具任何与考试培训班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监督电话:0536—8786675

  咨询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潍坊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

  聘任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实际教学需求,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小学聘任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小学聘任制教师127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10日—7月13日(截至17: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学科。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人员于2023年7月11日—7月14日(截至11: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40元,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7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教学需求,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试形式,侧重考查应聘人员从事教师工作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及素质。

  1. 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下同)。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师应具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基本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人文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范围为小学学段的相关学科,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教学水平、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

  2. 音乐学科。按照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顺序组织考试,成绩分别按20%、40%、40%的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师应具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基本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人文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0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2)专业技能测试。报考音乐方向的,测试内容为歌曲演唱和电子琴演奏;报考舞蹈方向的,测试内容为舞蹈表演。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的办法折算后,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范围为小学音乐学科相关内容,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教学水平、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

  3. 美术、体育学科。按照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的顺序组织考试,成绩分别按40%、20%、40%的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1)专业技能测试。美术学科测试内容为素描或速写;体育学科根据报考方向分别测试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选。

  (2)笔试。笔试内容为教师应具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基本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人文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20%的办法折算后,由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范围为小学学段的相关学科,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教学水平、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

  本次招聘将分学科、分批次组织考试。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可视报名情况调整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顺序及入围下一环节的比例或人数,必要时也可采取其他考试形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均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准考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④招聘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入围面试的人员,收取考务费70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与潍坊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1个学期的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任制教师工资标准参照同等条件的事业编制教师标准确定,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潍坊高新区聘任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等事宜,将通过报名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自行负责。对应聘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出具任何与考试培训班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咨询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来 源 | 综合网络整理

  编 辑 | 周文清

  审 核 | 王亮家

  终 审 | 赵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