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的房,离婚时要分给对方吗?

  

  有市民咨询

  父母出资在上海按揭购房

  登记的是自己和妻子的名字

  首付和贷款资金全都是父母出资

  该房子于两年前出售

  且房款已经还给父母了

  现妻子起诉离婚

  并且要分割一半的售房款

  应不应该给钱呢

  

  本期嘉宾

  

  上海央法律师事务所 邹芳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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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芳芳律师表示,判断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区分房屋购买节点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同时,结合房屋登记情况、出资情况、还贷情况等各方对房屋的贡献因素等具体分析。

  很明显,本案中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原则处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邹芳芳律师提醒,婚后,一方父母全资出资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支付首付款),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司法实践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对方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孩子的除外。

  

  那么,对于夫妻共同房产,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房屋目前的市场价值、双方对于房屋贡献大小、贷款归还状况,并兼顾双方婚姻存续时间长短、照顾女方等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本案中虽然是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并承担实际还贷,但由于登记人为男女双方,所以依旧需要进行分割。男方父母婚后支付首付款数额的大小,会影响离婚房产分割的比例,法官会参考男方对房产的贡献度。房产分割并非一人一半,也非按照出资比例分割。由于房产已经出售,房款会按照交易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分割总数。

  记者:沈佳怡

  编辑:姚怡莹  余若珩 (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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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观号作者:今日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