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发布中小学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意见

  广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意见

  各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邯郸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邯教〔2023〕121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着眼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统筹、健全机制;着力源头治理、过程公开、从严监管和严肃执纪,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招生任务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严禁招收择校生,小学六周岁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全部按时入小学,小学毕业学生全部就近免试升入初中。

  招生原则和办法

  (一)小学招生工作

  1.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确保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依法按期接受义务教育。

  2.招生范围

  (1)县办小学:

  第一实验小学(招4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焦庄村和卢董村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地在广安路以南、宇康路以北、东城街以东及居住在人民路以南、广安路以北、东城街以东、长春大道以西的非农业户籍适龄儿童。

  广平小学(招6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西关南村、西关村、西北堤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地在广安路以北、育才路以南、建新街以西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明德小学(招4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北关村、后固寨村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地在人民路以北、东城街以东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明德小学东校区招收店西、店东、店中和刘庄村籍的适龄儿童。

  第二实验小学(招4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南贺庄村、北贺庄村、袁庄村、单庄村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在广安路以南、东城街以西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第二实验小学南校区招收军营和吕庄村籍的适龄儿童。

  开发区小学招收冯营村户籍适龄儿童以及在广平县城企业上班职工子女以及民办学校回流和分流学生。

  第三实验小学(招4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东关、东关后村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在广安路以北、东城街以西、建新街以东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滨河小学(招2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东关东村、小张固村、南张固村、秦庄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在广安路以北、长春大道以东、人民路以南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第四实验小学(招4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来董村、刘董村、未董村、田庄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在宇康路以南、东城街以东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站前路小学(招2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西关北、新城、纪家寨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在育才路以北、建新街以西居住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第五实验小学(招2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小张固村、南张固村、秦庄村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2)户籍为南关村的适龄儿童居住在建新街以西到广平小学报名就读,居住在建新街以东到第一实验小学报名就读。

  (3)广平镇中心校招收除广平小学、明德小学、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开发区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滨河小学、第四实验小学、站前路小学招生范围以外的、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的适龄儿童。

  (4)其它各镇中心校招收户籍在本镇派出所的适龄儿童。要合理确定所属小学的招生区域,并于2023年8月9日前将招生划片方案报局教育科备案。

  (5)北温中学、孟固中学、宋固中学、南寺郎固中学、北吴村中学、蒋庄中学招收区域按去年执行。

  3.招生办法

  各小学通知其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家长于2023年8月10日至12日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非农业户口需带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学校报名登记,学校认真填写《广平县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农村小学经中心校审查后)一式两份,连同有关证件于8月16日至8月19日到教育科审核(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符合条件的方可招收建档,并于8月25日前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学生家长。

  (二)初中招生工作

  1.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取消特长招生,不得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招收学生。

  2.招生范围

  (1)广平二中(招16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在人民路以南,东城街以西区域居住的非农户口学生以及具有袁庄、北贺庄、南贺庄、单庄、西关南和原孟固片所属村籍的小学毕业学生。

  (2)广平三中(招16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在人民路以南,东城街以东区域居住的非农户口小学毕业生以及具有东关东、南关、焦庄、刘董村、未董村、来董村、卢董村及胜营镇军营、马虎庄、新镇、靳庄、甲士、吕庄、冯营、邵村、刘宋固、马宋固、朱宋固、史宋固、杨宋固、阴庄、小马庄和十里铺乡田庄村、小张固、南张固、秦庄村籍的小学毕业学生。

  (3)广平四中(招16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在人民路以北区域居住的非农户口小学毕业生以及具有北关、西关、西关北、西北堤、纪家寨、后固寨、新城、东关、东关后、北张固村籍的小学毕业学生。

  (4)城内村籍的小学毕业学生可到广平二中或广平四中报名就读。

  (5)北温中学招收广平三中招生以外的胜营镇所属村籍的小学毕业学生,其他乡镇中学招收本乡镇所属村籍学生。

  3.招生办法

  各中学通知各自招生区域内的学生于2023年8月10日至12日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准考证(非农户口还需带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应就读学校报名登记,学校认真填写《广平县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连同有关证件于8月16日至8月19日到局教育科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录取建档,并于8月25日前将录取通知书送达到学生手中。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对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予以全部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跨县域招生,严控班容量。凡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的,教育行政部门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形成不稳定因素的民办学校给予严肃处理。

  (四)在县城购房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县城学校就读条件

  1.在县城购房人员子女到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所需证件:①有房产证的居民持户口本和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②已居住未办理房产证的居民持户口本、购房交款发票及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报名。③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需提供入住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如水电费单据或电子渠道缴纳水电费截图)。④已购买但未竣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人员子女不在该范围之内。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广平县城工作或经商的非广平县户籍人员和在县城经商的广平县户籍人员。就读所需证件:①非广平县户籍人员:父母双方劳动用工合同(附5个月以上工资表)或营业证原件复印件(证件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以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在县城的居住证。②广平县户籍人员: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营业证原件复印件(证件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以前)、房屋租赁协议及2022年营业证年检年度报告。

  3.报名时间及学校安排

  ⑴报名时间:8月13日-14日;

  ⑵广平小学:居住在广安路以北、育才路以南、建新街以西的适龄儿童;

  ⑶明德小学:居住在人民路以北、东城街以东的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御水台小区的适龄儿童;

  ⑷第一实验小学:居住地在广安路以南、宇康路以北、东城街以东的适龄儿童以及居住地在人民路以南,广安路以北,东城街以东,长春大道以西的适龄儿童;

  ⑸第二实验小学:居住在广安路以南、东城街以西的适龄儿童;

  ⑹第三实验小学:居住在广安路以北、东城街以西和建新街以东的适龄儿童及居住在粮食局家属院和广典铭居小区的适龄儿童;

  ⑺滨河小学:居住在广安路以北、长春大道以东、人民路以南的适龄儿童;

  ⑻第四实验小学:居住在宇康路以南、东城街以东的适龄儿童;

  ⑼站前路小学:居住在育才路以北、建新街以西的适龄儿童;

  ⑽开发区小学:锦泰小区、力尔小区、怡鑫园小区的适龄儿童;

  ⑾广平二中:居住在人民路以南,东城街以西的小学毕业学生;

  ⑿广平三中:居住在人民路以南,东城街以东的小学毕业学生;

  ⒀广平四中:居住在人民路以北的小学毕业学生;

  ⒁居住在双李家属院和兴居广场小区的适龄儿童,可选择第五实验小学或滨河小学就读;居住在昂园小区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广平小学或站前路小学就读;居住在祥和苑小区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广平明德小学或滨河小学就读;居住在江南苑小区的适龄儿童,可选择第二实验小学或开发区小学就读。

  4.学校认真填写《广平县在县城购房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招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在县城购房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对局教育科安排至各校的在县城购房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妥善安排,统一对待,并于8月25日前将录取通知书送达学生家长。

  几点要求

  (一)严格管理,规范招生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招生,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争夺生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一律不得举行入学考试,严禁招收“择校生”,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严格控制班容量,一律不得出现56人以上大班额,同时各学校要逐步化解56人以上大班额。学校一律按性别实行电脑平衡分班,严禁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对未经教育体育局审查核准,超范围招生的,一律不建学籍,并责成有关责任人将违规招收的学生安排到应就读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校长给予党政纪律处分以及免职处理。

  (二)强化控辍保学责任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落实“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健全数据比对机制,以村为单位,全面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健全县、镇、村、学校4本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台账。为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户)和易返贫致贫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建立专门台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应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并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按照“一人一案”原则,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做到应入尽入。

  (三)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完善并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提前将入学条件及要求广泛宣传告知,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四)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人才引进、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家子女等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廉租房家庭子女、公租房家庭子女按照相关政策入学。华侨、港澳台籍和国际学生入学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安排入学。符合就读条件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五)严格时间,搞好宣传

  本意见所规定的时间要求不得随意调整,更不得延误报审时间,公休时间正常办理。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招生政策,并在学校显要位置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做到招生政策家喻户晓,确保招生工作如期完成。

  广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5日

  来源:广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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