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6届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建立工作10月启动

  9月19日,海南省考试局发布公告,我省2026届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建立(以下简称建立学考考籍)工作将于10月下旬开始进行。凡参加我省2023年中招考试,被本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且注册入学就读的学生,以及经我省市县(单位)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2026届学籍的学生,均可申请建立学考考籍。

  建立学考考籍,学生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的,考生须自行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补充完善本人法定监护人的信息后,提交公安部门打印的《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的证明材料。

  姓名与中考姓名不一致的,必须补充提交所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书及其它相关材料;法定监护人不是亲生父母亲的,必须补充提交人民法院的变更法定监护人的裁决书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的,必须补充提交经市县(单位)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

  根据安排,10月23日至10月27日,学生向学校提交个人申报材料,并领取《报考卡》,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学生不能领取。10月23日至10月27日,采集学生身份证信息;11月1日至11月7日,考生自行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凭《报考卡》卡号和密码进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门户网站”,填报本人相关信息。11月7日17时30分,系统将自动关闭。

  需要注意的是,已被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无我国公安机关颁发的我国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籍、外国籍等学生,以及已被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因未参加我省2023年中考而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码的学生,须携带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办理申报手续。

  来源:三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