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字之差报考被拒,公招专业须统一规范表述

  □何佳仪(重庆大学)近日,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小贺称,自己在报考江苏省沭阳县一事业单位时,由于专业名称中多了“领域”二字,而被认定为所学专业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核。沭阳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已知晓小贺报名未成功一事,“她专业名称在我们的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里面找不到,多了‘领域法律硕士’这几个字。我们就看她的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话是没办法报考的。”9月13日下午4点,本次招聘的报名时间已经截止,小贺最终还是没有报上名。(9月13日 红星新闻)在对小贺的遭遇感到惋惜的同时,此事件也在网络上引发了极大争议。有网友评论,“人社局太生硬了”“社会条条框框太多”……也有网友认为,相关单位办事严谨没有问题,学校应规范专业名称。专业名称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人社局严格审查无可厚非。根据教育部2023年4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截止2023年4月底,我国高等学校共开设了13个学科门类,92个学科大类,729个具体专业。“法律学”与“法学”;“中医学”与“中药学”;“园林专业”与“园艺专业”……在众多专业中,有许多专业,名称差别不大但实际学习内容千差万别。随着考公考编热升温,为了提高效率精确匹配,并且降低因专业审查不严造成的风险,人社局“抠字眼”式的“资格审查”本无可厚非。需要看到,事件表面是人社局工作人员审查问题,本质却在于政府和高校没有严格统一公招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为方便考生报考,官方每年都会发布《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供考生对照、参考。参考目录与学校专业是否吻合既涉及到工作人员在招考时的审查工作,也关乎考生是否有资格考试,二者的制定马虎不得、含糊不得。为确保招录的科学性、精确性,公招专业需统一规范表述,及时堵住管理漏洞。专业参考目录应考虑到学校的实际专业,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学校也应在设立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时考虑到学生日后就业需求,参照文件规范命名。二者需统一,避免此类事件再度上演。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