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庭审】与“蓝朋友”一起上法治课,直击开设赌场案庭审现场→

  10月27日,被告人李某某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一案在嵩明法院开庭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20余名指战员到场观摩,进一步增强队伍廉洁自律意识和条令法纪意识,切实提高指战员预防犯罪和反诈能力。

  

  公诉机关指控

  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李某某在嵩明县等地先后邀约七人进入赌博微信群聊,参与赌博方式为“六名”的赌博,同时负责对他人的赌博资金进行结算。经计算,涉赌资金累计人民币四十万余元。

  

  被告人李某某开设赌场,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的意见,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庭审氛围庄重、程序严谨,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公开课”。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面对面”“零距离”观摩庭审,真正体验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普法课”,“沉浸式”感受了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规范性、严谨性、公开性和透明性,对于增强法治意识有着积极意义。

  

  赌博套路多、陷阱深,正所谓“逢赌必输”“十赌十骗”。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赌场作为专门从事赌博活动的场所,吸引大量不特定的赌博人员进行赌博,使得赌博规模和涉案赌资均高于一般聚众赌博,因而开设赌场具有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该予以严厉打击。

  参与赌博活动,无论线上线下,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赌博最高可判三年,开设赌场最高可判十年!广大人民群众应清醒认识赌博的危害,树立守法意识,提高自身免疫力,坚决抵制赌博活动,切莫以身试法。

  编辑制作:张蕊

  一审:赵寿花

  原标题:《【阳光庭审】与“蓝朋友”一起上法治课,直击开设赌场案庭审现场→》